【招标公告】新疆华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纺织园区(三期)厂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喀什地区 发布日期:2023-11-20

【招标公告】新疆华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莎车县纺织园区(三期)厂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备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喀什地区 采购单位 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华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莎车县纺织园区(三期)厂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莎车县纺织园区(三期)厂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备采购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3年12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HJ-2023-06(GK)
项目名称:莎车县纺织园区(三期)厂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2T锅炉
   数量:3
   预算金额(元):135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2T燃气锅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1000KVA变压器
   数量:2
   预算金额(元):766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1000KVA变压器(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标项三
   标项名称:车间气压系统、恒温恒湿系统
   数量:8
   预算金额(元):13384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购置车间气压系统4套、恒温恒湿系统4套(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3,合同正式签订30个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如联合体参加,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30%以上的比例,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非联合体参加,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比列达到30%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3】
1、企业三证合一的法人营业执照或含二维码的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本人参与投标提供法人身份证及法人资格证明;
3、法定代表人或被委托人:由社保部门或税务局出具的投标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和个人缴纳的社保明细表(近半年任意四个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及个人缴费明细);
4、近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不足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内有效的银行资信证明)
5、在税务局依法缴纳近半年任意四个月的税收证明良好记录及投标截止日内无拖欠税收证明;
6、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投标企业自行下载放入投标文件中,下载日期需在投标截止日内);
7、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前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书;
8、针对本次采购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书面声明;
9、具有履行该项目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0、标项一:投标人为生产商的需具备需合法有效的相应许可类型的锅炉制造许可证,投标人为经销商的,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相应许可类型的锅炉制造许可证且投标人需具备合法有效的相应许可类型的安装许可证。
标项二:(1)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2)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3)项目经理具备机电工程二级或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标项三:投标产品(储气罐)制造商需具备合法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压力容器;
11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如联合体参加,联合协议中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 30%以上的比例,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非联合体参加,由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比列达到 30%以上,其中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 60%)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3年11月19日至2023年12月0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3年12月11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政采云平台(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文件获取须知:
(1)政采云平台已注册供应商可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网址:https://middle.zcygov.cn/v-settle-front/registry
(2)登陆网址:https://login.zcygov.cn 
(3)操作方法:登录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通过项目区划或项目编号搜索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获取采购文件信息填写页面,按要求规范填写信息(其中带“*”项为必填项)并提交;
(4)如有操作性问题,请咨询政采云在线客服,咨询电话:40088171902
2、本项目为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需要使用CA加密设备,凡参加本项目必须可自主通过新疆CA申领渠道“新疆政务通”申请政采云平台可使用的CA设备,如原有兵团或公共资源使用的CA,可与新疆CA联系,申请增加电子证书即可,无需重复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货物热线0991-2819290(喀什办理地点喀什东城喀什市行政审批局一楼企业货物专区数字证书窗口,联系电话15001465669)
3、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供应商须使用CA加密设备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4、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新疆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货物热线400-881-7190进行咨询。
6.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以便开标时解锁。
7.投标保证金缴纳及确认时间: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供应商,必须在开标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指定账户。否则,届时其投标将被拒绝。
8.供应商对不见面开评标系统的技术操作咨询,可通过https://edu.zcygov.cn/luban/xinjiang-e-biding自助查询,也可在政采云帮助中心常见问题解答和操作流程讲解视频中自助查询,网址为:https://service.zcygov.cn/#/help,“项目采购”—“操作流程-电子招投标”—“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管理操作指南-供应商”版面获取操作指南,同时对自助查询无法解决的问题可通过钉钉群及政采云在线客服获取货物支持。供应商钉钉群号:政采云新疆网超供应商货物二十群:35547618(如已加入1-19群,无需重复加入),钉钉工具软件具有回放功能,直播培训结束后可在钉钉群中回放观看学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莎车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地 址:莎车县城南综合办公楼223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华锦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中亚商贸第一城第2幢3层32号房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招标公告)莎车县纺织园区(三期)厂房基础设施改造项目-设备采购.pdf
129.3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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