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博州精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标段)

所属地区:新疆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3-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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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 采购单位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博州精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招标条件
    博州精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已经由精河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2023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及地方自筹,招标人为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博州精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00.0 万元 ,评标办法为 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单位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
    2.工程规模:智慧交通建设,包括电子卡口、红绿灯、大小车管控建设以及配套设施等。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65272223082700155003001
博州精河县智慧城市建设项目(二标段)
本标段的设计(含设计、图纸审查、施工期间的配合服务)、施工总承包至竣工验收交付、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等全过程的设计施工一体化工作及本标段全套施工 图及招标答疑补充文件、发包人要求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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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1)设计资质要求:应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市政行业(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2)施工资质要求: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以上资质。(3)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4)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1)拟投入本项目的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含)以上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或市政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2)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2人),1人同时或2人分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均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可与总承包项目经理为同一人),一个建造师只能在一个标段担任项目负责人。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 2 家;本项目必须由施工单位牵头,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下载招标文件由牵头单位下载。①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的投标;②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联合体牵头人为施工总承包单位,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③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整个合同的全面履行和接受本项目合同项下的项目款支付。④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4.其它要求:1、投标人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总承包项目经理(可以2人),1人同 时或2人分别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通信与广电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均需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1)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2)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上任职。(3)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 5 年的。3、企业类似业绩要求: 近三年(指 2020 年12 月18 日起至 2023 年12月 17日止)完成的类似项目(投标文件中需同时提供类似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否则业绩无效,新成立企业可不提供。)4、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类似业绩要求:(同企业类似业绩要求)。5、财务要求:近3年(指 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联合体各方)6、信誉要求:(1)企业可以通过网上查询,自己承诺等方式来证明;投标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承诺对象应包括投标企业、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投标企业拟在本工程使用的项目经理;对诉讼及仲裁情况不做要求。(2)其他情况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投标文件格式七.资格审查资料;企业其他信誉情况表。(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3年11月28日 10:00至2023年12月17日 19:3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领取招标文件,移动CA数字证书“标证通”办理方式见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办事指南
    3.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0.00元每标段。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12月18日 11时00分
    2.递交方法:请使用移动CA数字证书或CA数字证书登录博州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xzfw.xjboz.gov.cn/TPBidder递交投标文件
    3.开标地点: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不见面开标大厅
六、其他说明
    (1)投标人需办理移动数字证书(标证通)或 CA 锁。(2)投标人需在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前,将电子版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BZTF)上传至“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3)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答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4)“不见面开标大厅”通过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的“不见面开标大厅登录”进行登录。(5)投标人需提前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不见面开标大厅”相关操作手册及直播软件中查看操作手册及注意事项。(6)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或“CA 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7)若投标人已办理多个标证通或多把 CA 锁,请注意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标证通或 CA 锁解密。(8)请在互联网网络环境较稳定的电脑端登录,因投标人网络环境或硬件配备不达标等原因影响开标的,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博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xzfw.xjboz.gov.cn/)和博尔塔拉报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
精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博超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人地址:
精河县
代理地址:
博乐市鸿丰酒店6楼
招标人邮编:
833300
代理邮编:
833400
招标人联系人:
包尔江·居尼斯
代理联系人:
阿丽
招标人电子邮箱:
1540464457@qq.com
代理邮箱:
15966661@qq.com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联系电话:
***
招标人传真:

代理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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