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用地审批、不动产办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2023-JYBRFD-F4004)
【招标公告】某部用地审批、不动产办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2023-JYBRFD-F4004):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喀什地区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某部用地审批、不动产办理服务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名称
某部用地审批、不动产办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二、项目编号
2023-JYBRFD-F4004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土资源部令第 63 号)、《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国 土资发[2015]41 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审批等规范和技术要求。取得自治区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专题报告(占耕地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建设用地组件 (相关文件、图件、数据编制、取得自然资源厅批复文件)、取得用地不动产证书,详细工作内容咨询联系人获取清单。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限价:44.7万元。
(四)中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费用成交。
(五)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个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长期从事相关工作。
(五)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2023年1月前),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六)投标单位需具备条件:(1)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不限于【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工程测量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2)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七)其他说明:(1)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八)投标人需遵守各项保密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为保密而采取的相应措施。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00分
(二)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14时00分
(三)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四)递交方式: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现场递交,具体递交地址电话咨询。
(五)投标单位按照项目概况情况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以下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许可证件;
2.近三年经验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证明或承诺书;未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
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联系方式、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
5.项目负责人社保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
6.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六)装订与密封:报价文件采用连号页码打印、胶装并加盖骑缝章,使用档案袋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六、成交结果告知
经采购评审专家组评审后,在军队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先生 成先生
(二)联系电话:17699191029 17699191238
2023年12月28日
某部用地审批、不动产办理服务项目询价采购公告
二、项目编号
2023-JYBRFD-F4004
三、项目概况
(一)服务内容: 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依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土资源部令第 63 号)、《不动产权籍调查技术方案 (国 土资发[2015]41 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等有关项目建设用地管理、审批等规范和技术要求。取得自治区用地预审和选址意见书、专题报告(占耕地城市规划强制性内容)、建设用地组件 (相关文件、图件、数据编制、取得自然资源厅批复文件)、取得用地不动产证书,详细工作内容咨询联系人获取清单。
(二)采购方式:询价。
(三)最高限价:44.7万元。
(四)中标方式:经评审的最低费用成交。
(五)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四、资格要求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信誉,具有履行合同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具有良好资金、财务状况的法人实体。
(二)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报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个人);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长期从事相关工作。
(五)投标单位成立时间不少于1年(2023年1月前),且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
(六)投标单位需具备条件:(1)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测绘乙级(含)及以上资质,专业类别不限于【不动产测绘(地籍测绘、房产测绘)、工程测量专业、地理信息系统工程】等;(2)土地规划机构等级证书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七)其他说明:(1)与采购方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与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与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为无效。
(八)投标人需遵守各项保密要求,并接受采购人为保密而采取的相应措施。
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开始时间:2023年12月28日10时00分
(二)截止时间:2024年01月08日14时00分
(三)递交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
(四)递交方式:投标人携带相关证件现场递交,具体递交地址电话咨询。
(五)投标单位按照项目概况情况进行投标,投标文件包括且不限于以下内容(以下文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1.营业执照、资质等相关许可证件;
2.近三年经验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情况证明或承诺书;未在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和“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提供网页截图;
3.法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单位公章、法人签字或盖章、被授权人签字及联系方式、法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4.报价函;
5.项目负责人社保记录及身份证复印件;
6. 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7. 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近3年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
(六)装订与密封:报价文件采用连号页码打印、胶装并加盖骑缝章,使用档案袋密封递交(封口处加盖单位公章及法人章),档案袋上标明项目名称及编号。
六、成交结果告知
经采购评审专家组评审后,在军队采购网上进行公示。
七、采购人联系方式
(一)联系人:李先生 成先生
(二)联系电话:17699191029 17699191238
2023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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