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产能开发工程采出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产能开发工程采出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克拉玛依市 | 采购单位 | 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富城能源油砂矿50万吨/年产能开发工程采出水处理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 50 万吨/年产能开发 工程采出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FCZB2024-FW10)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 50 万吨/年产能开发工程 采出水处理项目-招标公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 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 50 万吨/年产能开发工 程采出水处理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 50 万吨/年产能开发工 程采出水处理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 50 万吨/年产能开发工 程采出水处理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 资格或法人分支机构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法定 代表人资格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 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商),以及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是指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等高级管理人员与其直接或者间接控制的企业之间的关系)的不同供应商(服务 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企业资质要求:
投标单位具有有效的 GB/T9001 或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 或 GB/T24001 环境 管理体系认证、OHSAS18001 或 GB/T28001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3、业绩要求:有近 10 年(2014 年起)完成的类似稠油燃煤注汽过热锅炉建设或运维的项 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4、财务要求:近三年 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 行本项目的需要。至投标截止时间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 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提供 2020 年度-2022 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 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附注),投标人成立时间少于规定期限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 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
5、信誉要求:近三年(2020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止)无重大质量、安全责 任事故,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任何产品质量缺陷造成事故或无其它违规违法记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国家企 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址: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须提供证明材料(信用中国网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页打印页,网页打印件 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投标人需对优先支 付农民工工资作出书面承诺并签字,加盖投标人公章。
6、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时应出具联合体协议(协议需明确牵头方、各方职责,提供协议 全文扫描件含签章页)。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1 月 10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1 月 16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在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 号楼 2 楼 211 室持法人授权书、投 标人资格要求中的资料进行审核,资料审核通过后,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600 元人民币(大写陆佰圆整)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楼三楼 301(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具 体时间招标人通知为准)。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1 月 30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2#楼三楼 301(开标时间为暂定时间具 体时间招标人通知为准)。
七、其他
一、招标项目基本情况
1.招标项目名称: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富城能源油砂矿 50 万吨/年产能 开发工程采出水处理项目
2.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风城 B 区风重 007 油砂矿位于准噶尔盆地西北缘北端,行政隶属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风城 B 区风重 007 油砂矿开发计划新建产能,为配合产能开发新建采出水处理、采出水软化 处理、清水软化处理、清水除氧、采出水深度处理系统(土建、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给排水消防、采暖、道路),配套设备、工艺、电力、自动化安装及调试。
项目建设实施:风重 007 区块采出水处理系统需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满足采出水处理能力 达到 3100 方/天、采出水软化处理能力达到 3100 方/天、清水软化能力达到 1600 方/天、清 水软化水除氧能力达到 1600 方/天,需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满足采出水深度处理能力(产水能力)达到 2700 方/天。
2.2 招标内容:
采用技术服务模式,由发标方负责征地,中标方按长期租赁形式租用甲方项目用地。中标方 负责完成本项目安全、职业病危害、环境影响、节能评价、消防建审、质量监督等应开展的 评价、审批,同时负责完成消防竣工验收、防雷验收等工作以及有关规划和安全生产许可等 资质的办理工作,由中标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费用。
中标方在提供技术服务前需要自行建设安装招标方所需要的系统、配套设备等保证可持续提 供技术服务的资产,并对该资产进行运行、维修保养等。中标方为提供技术服务所产生的建 设、采购、安装、运营等全部费用(包括委托第三方的勘察设计费、环评、安评等政府所需 审批等费用)均由中标方自行承担。
环保要求:中标方在项目试运行时向属地环保部门报备建设项目竣工环保验收。
消防建审:中标方需进行消防建审及消防验收。
特种设备:中标方需进行压力容器安装监检、登记注册及定期检验。
节能要求:中标方配套设备用能指标应符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 法》(2023 年第 2 号)的相关规定,需满足项目用能审批要求。
油砂油开采过程中,SAGD 采出液中的采出水需经处理后回用锅炉。根据风城 B 风重 007 井 区采出水来源及处理过程,采出水处理主要分为三部分:
1)采出水净化处理(除油、除悬浮物、除硅)
SAGD 开发采出水净化处理主要指采出液经重力沉降脱出的水(温度 90-95℃,含油≤5000mg/L,悬浮物≤1100mg/L,SiO2≤350mg/L,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为准),进 入采出水净化处理系统进行除油、除悬浮物、除硅。
2)采出水、清水软水处理
为满足注汽锅炉需求,采出水经净化处理后需要经过软化处理,目前软化水处理工艺技术采 用两级钠离子交换软化工艺;清水软化工艺与采出水相同,但投产初期清水供给燃气锅炉时,需增加清水除氧工艺。
3)采出水深度处理
采出水经初步处理后(温度 90-95℃,含油≤2mg/L,悬浮物≤2mg/L,SiO2≤50mg/L,硬度≤1mg/L,矿化度≤6000mg/L,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以现场实际为准),和燃煤锅炉排放的高 低含盐水(温度 30-50℃,SiO2≤350mg/L,矿化度≤18000mg/L,以上数据仅供参考,以现 场实际为准),需进行蒸发除盐处理,已满足回用燃煤注汽锅炉需求。
采出水服务中标方处理能力满足甲方生产需求,并制定有效的达标处理方案及运行保障措 施,处理达标合格后的采出水满足相关指标要求。装置区域内的安全、环保由中标方负责管 理。采出水处理后产生的含油污泥、站外 5000 方事故池产生的含油污泥、由中标方进行合 规化处理。蒸发除盐装置及软化装置产生的浓盐水外排至站外存储池。
1.施工期:
乙方应当在 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完成采出水处理能力达到 3100 方/天、采出水软化处理能 力达到 3100 方/天、清水软化能力达到 1600 方/天、清水软化水除氧能力达到 1600 方/天,在 2024 年 12 月 31 日前完成采出水深度处理能力(产水能力)达到 2700 方/天的工程建设 及设备安装工作。
2.服务期:自采出水净化、软化处理工程建成投产验收合格之日起 15 年。
3.实施地点:风城 B 风重 007 井区。
4.招标方式及开标:公开招标。
5.控制价:
采出水净化(除油、除悬浮物、除硅)处理单价 8.1 元/m3(不含税);采出水软化处理单价 3.95 元/m3(不含税);
清水软化、除氧处理单价 3.95 元/m3(不含税);
采出水深度处理单价 20 元/m3(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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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其他要求:招标人按照项目情况可在报名(招标文件购买) 阶段后组织投标人进 行项目资料交底及背景调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开标时间予以顺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西环路 76 号
邮 编: 834000
联 系 人: 电 话:0990-6866338 、 ***
收款人名称: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拉玛依大十字支行
账 号:3003 0220 0902 2109 155
联行行号:1028 8200 0029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克拉玛依市城投油砂矿勘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克拉玛依市乌尔禾区龙翔小区 30 栋 2 号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15166254@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石油工程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西环路 76 路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475962749@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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