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和田地区档案馆智能库房存储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和田地区 发布日期:2024-0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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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和田地区 采购单位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档案馆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和田地区档案馆智能库房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档案馆智能库房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BD-2024-HTDQCG-01号
项目名称:和田地区档案馆智能库房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和田地区档案馆智能库房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采购一批智能管理设备(含软硬件),要求免费保修五年,终身维修,总价包括设备费、运费、安装调试费等所有费用。(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时以采购人要求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企业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2)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3)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的社保缴费凭证;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及委托代理人近三个月(2023年11月-2024年1月)的社保缴费凭证。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独立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需提供2022年度财务审计报告(会计周期不满一年的提供近三个月银行出具资信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1月-2024年1月)
(5)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三个月完税证明(完税类型不含社会保障基金缴纳)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发生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无欠税证明(近三个月是指2023年11月-2024年1月)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02日至2024年02月09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02月29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项目
2、本项目实行网上投标,采用电子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3、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应确保成为政采云平台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符合国密标准)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有意向参与电子开评标的供应商,可访问新疆数字证书认证中心官方网站(https://www.xjca.com.cn/)或下载“新疆政务通”APP自行进行申领。如需咨询,请联系新疆CA服务热线0991-2819290;
4、供应商将政采云电子交易客户端下载、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投标文件的制作。在使用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64位)及以上操作系统。客户端请至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ccgp-bingtuan.gov.cn/)下载专区查看,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在规定时间内无法正常解密的(如:浏览器故障、未安装相关驱动、网络故障、加密CA与解密CA不一致等),采购中心/代理机构不予异常处理,视为供应商自动弃标。
5、供应商在开标时须使用制作加密电子投标文件所使用的CA锁及电脑,电脑须提前配置好浏览器(使用谷歌浏览器),并确保开标期间电脑网络环境畅通,以便开标时解锁。
6、为了保证开评标顺利进行,政采云线上开标功能完全实现,供应商开标所使用的电脑设备须具有视频及语音功能。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档案馆
地 址:和田市屯垦东路13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天必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和田市安康路环湖小区1、2号楼商铺三层35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和田地区档案馆智能库房存储设备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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