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01标段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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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01-04标段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01-04标段已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现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01-0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招标范围:
01标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劳保防护用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鞋类(绝缘鞋、防砸鞋、皮鞋、劳保鞋等)、帽类、面具、口罩、手套等。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02标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消耗性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电子配件、五金用品、开关、灯具、油脂油剂化工产品等。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03标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工器具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扳手、手台、仪表仪器等工器具,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04标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机、蓄电池、灯具、过滤器芯、AFC系统自动检票机回收模块备件、轮缘润滑块、受电弓碳滑板、数字交换机、ESM模块等。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3供货期:
总供货期:暂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期满一年之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分批次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完成每批次供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卸货、堆放)。
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所供物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包退包换)。
1.6合同段划分:4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
01标段: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单笔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02标段:近三年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03标段:近三年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04标段:近三年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同类货物定义:
01标段: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劳保防护用品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货物。
02标段: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消耗性材料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货物。
03标段: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工器具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货物。
04标段: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备品备件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货物。
2.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19:30 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开票信息(盖单位公章)各一份,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区2701室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5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2024 年2月4日
本招标项目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01-04标段已批准采购,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政府拨款和企业自筹。
现对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2024年度生产性物资采购01-04标段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1.2招标范围:
01标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劳保防护用品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各种鞋类(绝缘鞋、防砸鞋、皮鞋、劳保鞋等)、帽类、面具、口罩、手套等。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02标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消耗性材料采购,包括但不限于金属材料、电线电缆、电子配件、五金用品、开关、灯具、油脂油剂化工产品等。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03标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工器具采购,包括但不限于各类扳手、手台、仪表仪器等工器具,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04标段: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运营分公司备品备件采购,包括但不限于电机、蓄电池、灯具、过滤器芯、AFC系统自动检票机回收模块备件、轮缘润滑块、受电弓碳滑板、数字交换机、ESM模块等。包括物资供货、运输、交货、仓储、验收全过程服务与售后服务,以及接口、资料等相关内容。具体采购清单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3供货期:
总供货期:暂定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期满一年之日止,具体供货时间以招标人要求为准。
分批次供货期: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在招标人要求时间内完成每批次供货(具体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1.4交货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含卸货、堆放)。
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所供物品有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包退包换)。
1.6合同段划分:4个标段。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制造商或授权代理商或授权经销商,且证书合格、有效。
2.2业绩要求:
01标段:近三年至少具备一项单笔合同金额50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02标段:近三年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100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03标段:近三年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20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04标段:近三年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300万元(含)以上同类货物的供货合同。
同类货物定义:
01标段: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劳保防护用品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货物。
02标段: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消耗性材料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货物。
03标段: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工器具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货物。
04标段:同类货物指《用户需求书》中备品备件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货物。
2.3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2.4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2.5其他要求:
2.5.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2.5.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人于2024年2月4日至2024年2月2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5:30 时至19:30 时,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单位开票信息(盖单位公章)各一份,至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区2701室代理处领取招标文件,500元/本/标段,售后不退。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下简称“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27日10时 3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4.2逾期送达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 投标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不给予投标补偿。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wlmq.gov.cn)《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
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区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 | |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区 联系人:*** 电话: *** |
2024 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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