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头屯河农场2024年道路照明维保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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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头屯河农场2024年道路照明维保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ACS-[2024-003
项目名称:头屯河农场2024年道路照明维保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服务内容:对屯坪路、柯坪路、东坪路、安二路、安四路、居五路、居六路、居七路、居九路、居十三路、绿洲街、朝阳西路、农业作业点、机关广场域内及周围路灯、学校路灯、共计1320盏;红绿灯27处、树灯、墙体亮化灯等内容的日常检测、调校与维修等。具体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提供承诺函);(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02室)
方式:线下领取,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屯坪南路183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楼302室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项目编号:HACS-[2024-003
项目名称:头屯河农场2024年道路照明维保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服务内容:对屯坪路、柯坪路、东坪路、安二路、安四路、居五路、居六路、居七路、居九路、居十三路、绿洲街、朝阳西路、农业作业点、机关广场域内及周围路灯、学校路灯、共计1320盏;红绿灯27处、树灯、墙体亮化灯等内容的日常检测、调校与维修等。具体内容以竞争性磋商文件为准
服务期:一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有能力完成本项目的全部要求(提供承诺函);(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2月21日至2024年2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02室)
方式:线下领取,携带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现场领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0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3月04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0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逾期送达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二师头屯河农场城镇管理服务中心
地址:乌鲁木齐头屯河区屯坪南路183号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鸿安昌顺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喀什东路中海天悦办公楼3楼302室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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