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公告】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阿克苏地区 | 采购单位 | 拜城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6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jzxcs-2024-003
项目名称: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一)完成高素质农民3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100人(牛羊养殖技术及防疫、小麦及玉米种植技术)、专业生产型培训100人(甜菜高产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色素辣椒种植技术)、技能服务型培训50人(农作物植保员)、高素质女农民培训50人(蔬菜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二)参训学员满意度评价率和完成在线评价比例均达到85%以上,参训学员信息100%录入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新农科教云平台),注册使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新农科教云平台)及“云上智农”APP使用率达到100%;(三)加大“粮食种植”“大豆油料扩种”等专项培训工作,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7、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否则,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拜城县解放路49号农林大厦9楼911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民主路天百名宅小区二号楼二单元24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296.0K
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3月06日 12: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bcx-jzxcs-2024-003
项目名称: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批
简要规格描述:(一)完成高素质农民300人。其中: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负责人培训100人(牛羊养殖技术及防疫、小麦及玉米种植技术)、专业生产型培训100人(甜菜高产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色素辣椒种植技术)、技能服务型培训50人(农作物植保员)、高素质女农民培训50人(蔬菜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二)参训学员满意度评价率和完成在线评价比例均达到85%以上,参训学员信息100%录入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新农科教云平台),注册使用全国农业科教云平台(新农科教云平台)及“云上智农”APP使用率达到100%;(三)加大“粮食种植”“大豆油料扩种”等专项培训工作,为确保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稳定供给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和保障。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本项目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1)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2)《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3)《财政部、**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有效经年检的营业执照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及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2022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成立不足一年的需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税收和社保缴纳证明(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社保明细,若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是退休人员需提供退休证明);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记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相关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但期限届满的除外)(查询日期为从采购文件发售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前),网页截图(需显示查询时间)加盖供应商公章为准。
7、相互关联存在实际控制、管理关系的两个企业,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磋商;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磋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磋商,否则,均无效。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2月22日至2024年02月29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2: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3月06日 12: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公告在新疆政府采购网发布; 2、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本项目的澄清、答疑、变更事项。 3、(1)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供应商须登录政采云平台申请获取招标文件,并通过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制作响应文件,同时自行承担与投标有关的一切费用。(2)各供应商应在开标前确保成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网正式注册入库供应商,并完成CA数字证书申领。因未注册入库、未办理CA数字证书等原因造成无法投标或投标失败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3)供应商可前往新疆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xinjiang.gov.cn/)下载专区,下载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安装完成后,可通过账号密码或CA登录客户端进行响应文件制作。在使用政采云电子投标客户端时,建议使用WIN7及以上操作系统。如有问题可拨打政采云客户服务热线95763进行咨询。(4)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CA在政采云平台上传加密的电子响应文件。(5)供应商在开标前须提前配置好电脑浏览器(建议使用360浏览器或谷歌浏览器),开标时请使用制作加密电子响应文件的CA锁进行解密及报价确认。本项目响应文件解密时间定为30分钟,如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正常解密,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拜城县农业农村局
地 址:拜城县解放路49号农林大厦9楼911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凯兴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民主路天百名宅小区二号楼二单元2405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拜城县2024年高素质农民培育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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