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伊水·华府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和空气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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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采购单位 伊犁拓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伊水·华府项目--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和空气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伊水·华府项目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和空气检测服务项目(二次)竞争性磋 商公告 (招标编号:XJHY-YL-CG-2024031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水·华府项目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和空气检测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129000元,招标人为伊犁拓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伊水·华府项目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和空气检测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水·华府项目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和空气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 (002)伊 水·华府项目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和空气检测服务项目二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水·华府项目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和空气检测服务项目一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质证》甲级资质证书且在自治区气象主 管机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单位的报告信息进行登记公示区外检测机构完成自治区备案登记, 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 2.2项目负责人具有雷电防护能力评价证书(或雷电防护装置检测资格证)。 2.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 有1个与本次采购内容类似检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须 含有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 3.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 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其中1-4为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 (或密封在响应文件中)则视为对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 二次提供)。; (002伊水·华府项目一雷电防护装置检测服务和空气检测服务项目二标段)的投标人资 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须具有合格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测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CMA认证)资质证书(区外检测机构完成自治区备案登记),检测类别为民用建筑室内环 境污染控制检测类,检测参数应包含:甲醛、氨、苯、TVOC、氡、甲苯和二甲苯。 2.2项目负责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人员岗位合格证》。 2.3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止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至少 有1个与本次采购内容类似检测业绩,证明材料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关键页须 含有合同首页、标的页、金额页、签订日期页、签字盖章页。 3.凡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 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提供网站网页查询结果并加盖单 位公章(网页打印件须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说明其中1-4为资格审查时的必备条件,投标人必须按要求现场单独提供,如果提供不全 (或密封在响应文件中)则视为对采购文件资格审查内容的不响应,投标将被拒绝(不接受 二次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2月2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2月28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来人购买(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15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来人购买(地址: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纸质 文件速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15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七、其他 1、一标段简要规格描述:对伊水·华府项目进行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并出具有效检测报 告,并保证检测报告符合规范的要求以及气象主管机构验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2、二标段简要规格描述:对伊水·华府项目进行室内空气检测并出具有效检测报告,并保 证检测报告符合规范的要求以及住建局和质检站验收要求(详见采购文件)。 3、采购文件售价(元):200/本(售后不退) 4.获取文件需携带的资料: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二份,不接受扫描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犁拓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伊宁市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宏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伊宁市开发区文化路九融国际大厦A幢3层303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295852180@qq. 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汕庐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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