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2024年标识牌制作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3-10
【招标公告】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2024年标识牌制作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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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2024年标识牌制作服务框架协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2024 年标识牌制作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B-ZJD-2024-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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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轮台县
一、招标条件
本中原石油工程公司西北工区2024 年标识牌制作服务框架协议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
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按照工程公司统一安排部署,根据西北工区所属单位生产需要,对2024年标识
牌制作服务框架协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拟委托具备标识牌制作服务资质的单位,用于西
北工区所属单位的标识牌制作服务。服务地点:新疆区域西北工区所属单位。服务期限:自
合同签订之日至少起一年时间。一年合同有效期结束前,根据公司生产需要及框架协议招标
运行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确定合同续签事宜。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识牌制作服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标识牌制作服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标识牌制作
相关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入确认投标视为其能满
足资格要求。在评标时,资格审查作为否决项,不满足资格要求的视为无效标书,请各潜在
投标人谨慎购买招标文件。
2.投标人资质审查及要求如下。
(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持有国家市场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开户行许可
证等;
(2)本企业提供主要人员的学历及相关证件。
(3)从事的业务在营业许可范围内,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人民币,实缴资本不低于20
万元人民币。
(4)具有满足西北工区所属单位要求的标识牌制作等需要的技术、装备及能力,具有标识
牌制作工作场所房屋正式租赁合同或不动产证(或房产证);标识牌制作设备设施。
(5)具有相关的国内良好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近3年同类业务的施工业
绩证明;
(6)提供安全投入财务报表及相应奖惩情况,按时足额为施工人员缴纳社保保险费,个人
劳保用品防护器具配备和发放齐全,并有相关记录;
(7)投标人需提供2023 年产值及安全生产费用支出明细表,要求支出比例不低于年产值的
1%
C
3.法律资格审查的否决条件。
(1)已被国家行业部门或有关企业列入“黑名单”的或限制准入和服务资格等其他违反法
律法规规定情形的;
(2)认缴出资额无实缴资本的,实缴资本数额或相应的资金实力与其发生业务不相匹配的
(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名单”的或控股股东或作为分支机构的法人企业被人民法院列
入“失信名单”的;
(4)存在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如因违法经营受到比较严重的安全、环保、质量等行政处
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3月08日09时30分到2024年03月13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1.本次招标采用电子邮箱或钉钉发送方式。招标文件售价:整套500 元,售
后概不退还。购买招标文件付款账号见4.5账号信息。不接受个人名义购买.2.购标资料①法
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②营业执照、
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副本复印件、购买标书打款证明(打款时备注投标单位
名称+参加投标项目名称,可简写)。以上资料必须加盖本企业公章。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潜在投标方将所要求的的资质及证明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
后,并按照要求将购标款项转账至指定账号(详见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4.购买成
功后,潜在投标人直接从提供的邮箱或钉钉中获取由邮箱 maguohui.oszy@sinopec.com 发出
的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人不再提供任何纸质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发票
将由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开具。5.潜在投标人请在招标文件发售结束
5日内通过电子邮件方式予以确认是否参加投标,确认投标标段,并将投标文件回执(PDF
签字盖章)、发售登记表(WORD 电子版)、主数据单位申请表(WORD 电子版,仅限新单位填
报)发至邮箱(maguohui.oszy@sinopec.com)。具体格式见本章附件1、附件2、附件3投
标文件回执(签字盖章的扫描件)。注意1.请各单位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附件3的要
求发送,否则不予接受。2.请各投标人确保回执标段与开标当天参与标段一致,若不一致,
不予承认该标段投标资格。6.投标说明1.请投标人按时到达开标现场递交标书,不接受邮
寄,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2.招标公告中相关资格
要求为否决项,否决项必须在技术标书中提供相关证明文件。7.分公司参与投标的,如使用
总公司相关资质的需取得总公司授权,提供授权证明。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3月28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轮台县红桥开发区中原钻井西北物资保障中心212 会议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3月28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轮台县红桥开发区中原钻井西北物资保障中心212会议室
七、其他
1.招标人要求投标人提交投标保证金。
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万元。
3.投标保证金可采用银行保函、银行电汇的形式,以银行电汇形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
其基本账户转出。
4.递交投标保证金时,请您至少在开标前5天内打款,并核实是否打款成功并成功递交保证
金,以免因信息不同步等原因导致保证金无法递交。
5.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账号信息:
收款人分账户名称: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收款人分账户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库尔勒石油支行;
收款人分账号:65001705100052503947。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经理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石化中原石油工程有限公司塔里木分公司
地 址:库尔勒市新华路52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maguohui.oszy@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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