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通用车辆器材采购招标公告(2024-JLJZCE-W4002)(第1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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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塔城地区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通用车辆器材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通用车辆器材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通用车辆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JZCE-W400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64.58万元,主要器材有:EQ1118GA、陕汽2190N、陕汽2150、北京BJ80、陕汽2300等车型器材。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是中国大陆公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报价供应商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6日,每日上午09:30至13:00,下午16: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4.询价公告“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4);
注:本次资料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358863603@qq.com 。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27日10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6时30分。
(三)报价地点: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4月3日16时30分。
(二)询价地点: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先生、冯先生
移动电话: ***(赵)、18116844397(冯)
传 真: 0993-6439068
地 址: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石先生
移动电话: 18116843874
2024 年3月20日
一、项目名称:通用车辆器材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4-JLJZCE-W4002
三、项目概况:本项目概算64.58万元,主要器材有:EQ1118GA、陕汽2190N、陕汽2150、北京BJ80、陕汽2300等车型器材。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定代表人和实际控股人是中国大陆公民。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非国有销售型企业的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相互占股等关联的,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4、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5、报价供应商近两年无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报价文件申领时间、地点、方式
(一)申领时间:2024年3月22日至3月26日,每日上午09:30至13:00,下午16: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二)申领地点: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格式见附件1)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投标前4个月内(不含投标当月)连续3个月由投标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格式见附件2)
3.保密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3);
4.询价公告“四、报价供应商资格条件”中要求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格式见附件4);
注:本次资料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四)申领方式:
网上发送。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报名材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情况,供应商可在询价文件申领时间内重新提交材料。采购机构邮箱: 358863603@qq.com 。
六、报价开始和截止时间及地点、方式
(一)报价开始时间:2024年3月27日10时00分。
(二)报价截止时间:2024年4月3日16时30分。
(三)报价地点: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四)报价方式:由报价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现场提交报价文件,或邮寄方式(以签收时间为准)。
七、询价时间、地点
(一)询价时间:2024年4月3日16时30分。
(二)询价地点: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赵先生、冯先生
移动电话: ***(赵)、18116844397(冯)
传 真: 0993-6439068
地 址: 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
十、监督部门联系方式
项目监督人: 石先生
移动电话: 18116843874
2024 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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