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收费站公路联网收费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竞价公告
【招标公告】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收费站公路联网收费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竞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喀什地区 | 采购单位 | 喀什公路管理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收费站公路联网收费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一、项目信息
项目名称: 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收费站公路联网收费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3259305377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0998-693610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26 00:16 - 2024-03-29 18:00
采购单位:喀什公路管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必须满足商品规格描述中核心条款;投标供应商须在业务开通的点位内必须具备稳定可靠的网络通信资源; 2.本次竞价采购的业务属于我单位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合作采购的存量通信业务。若本次公开竞价后,继续由原供应商最低价成交,则从2024年4月1日起与原供应商按照最新成交价格续签合同。 3、若本次竞价后最低价成交供应商不是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于原合同到期前提前完成业务开通测试和通信业务的无缝衔接,最晚不超过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 4、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通信链路的无缝衔接(无法按时按量按相关要求交付使用中标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放弃成交结果,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5、新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自全部专线业务开通交付和验收测试合格之日起计费。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在原合同到期前完成业务开通交付和无缝衔接,原供应商与新成交供应商业务交替期间的月份服务费支付给原供应商,成功交替衔接后后的次月份起向新供应商计费缴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买家留言:1、报价前须仔细阅读采购服务的参数、期限、数量、开通地点等;充分准确了解采购单位需求后报价。
2、报价单格式不得修改,响应报价为总报价;若报价单或响应报价错误,视为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3、若竞价失败或竞价后成交结果不是本业务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通信链路的无缝衔接(无法按时按量按相关要求交付使用中标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放弃成交结果,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4、 本次采购中部站链路跨省2M收费数据专线与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属于主备链路,须符合交通运输部“主备通信链路应采用不同的物理路由”的规定。详见商务要求和报价单。
附件: 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收费站公路联网收费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报价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盖章后的报价单高清扫描件。报价单中各项业务采购期限均为12个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喀什市 库木德尔瓦扎街道 解放南路126号喀什公路管理局
送货备注: 若本次竞价后最低价成交供应商不是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于原合同到期前提前完成业务开通测试和通信业务的无缝衔接,最晚不超过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商务要求
项目名称: 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收费站公路联网收费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
项目编号:62024032593053777
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0998-6936100
报价起止时间:2024-03-26 00:16 - 2024-03-29 18:00
采购单位:喀什公路管理局
供应商规模要求: -
供应商资质要求: -
供应商基本要求:1.必须满足商品规格描述中核心条款;投标供应商须在业务开通的点位内必须具备稳定可靠的网络通信资源; 2.本次竞价采购的业务属于我单位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合作采购的存量通信业务。若本次公开竞价后,继续由原供应商最低价成交,则从2024年4月1日起与原供应商按照最新成交价格续签合同。 3、若本次竞价后最低价成交供应商不是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于原合同到期前提前完成业务开通测试和通信业务的无缝衔接,最晚不超过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 4、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通信链路的无缝衔接(无法按时按量按相关要求交付使用中标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放弃成交结果,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5、新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自全部专线业务开通交付和验收测试合格之日起计费。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在原合同到期前完成业务开通交付和无缝衔接,原供应商与新成交供应商业务交替期间的月份服务费支付给原供应商,成功交替衔接后后的次月份起向新供应商计费缴费。
二、采购需求清单
商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购买数量 | 控制金额(元) | 意向品牌 |
虚拟专网物联网卡数据通信服务 | 核心参数要求: 商品类目: 互联网信息服务; 描述: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收费站公路联网收费跨省“部站”备用链路(专网物联网卡)租赁服务采购报价单;核心参数1:1、乙方提供项目所需8张4G物联网虚拟专网通信服务,采用隔离互联网访问的专用4G物联网卡,单卡月流量400G。卡品类型插拔卡。;核心参数2:2、乙方提供项目所需物联网集成服务供甲方使用,包括:4G物联网虚拟专网通信服务及所需网关等终端设备、约定专网数据流量服务、管理平台、专用24小时客服、4G物联网信号质量定期维护。;核心参数3:3、本合同双方约定的总价(包含合同4G物联网通信技术服务费),为乙方为甲方提供本合同约定的4G物联网技术服务全部费用支出包干价,包括租金、配套设备费用、维护费、材料费、系统集成费、软件费、税费等满足甲方需求标准发生的全部费用支出,除此之外,如无其他书面约定,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期限及合同价:实际合同价和租赁服务采购期限根据成交单价、双方协商的合同价、以及各点位数据专线业务全部正式交付后的时间协商确定。详情请仔细阅读下方采购单位重要声明。;核心要求: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部站链路((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中心至收费站通信机房)的备用链路通信畅通,定期进行测试,确保主链路通信中断时备用链路及时发挥作用。; 次要参数要求: | 8件 | ***.00 | - |
买家留言:1、报价前须仔细阅读采购服务的参数、期限、数量、开通地点等;充分准确了解采购单位需求后报价。
2、报价单格式不得修改,响应报价为总报价;若报价单或响应报价错误,视为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3、若竞价失败或竞价后成交结果不是本业务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通信链路的无缝衔接(无法按时按量按相关要求交付使用中标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放弃成交结果,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4、 本次采购中部站链路跨省2M收费数据专线与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属于主备链路,须符合交通运输部“主备通信链路应采用不同的物理路由”的规定。详见商务要求和报价单。
附件: G3012线喀叶高速沿线收费站公路联网收费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租赁服务采购报价单.xlsx
响应附件要求:盖章后的报价单高清扫描件。报价单中各项业务采购期限均为12个月
三、收货信息
送货方式: 送货上门
送货时间: 工作日09:00至17:00
送货期限: 竞价成交后7个工作日内
送货地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喀什地区 喀什市 库木德尔瓦扎街道 解放南路126号喀什公路管理局
送货备注: 若本次竞价后最低价成交供应商不是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于原合同到期前提前完成业务开通测试和通信业务的无缝衔接,最晚不超过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
四、商务要求
商务项目 | 商务要求 |
主要要求 | 1、必须满足商品规格描述中核心条款;投标供应商须在业务开通的点位内必须具备稳定可靠的网络通信资源; 2、本次采购的服务属于我单位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喀什地区分公司合作采购的存量通信业务。若本次公开竞价后,继续由原供应商以最低价成交,则从2024年4月1日起与原供应商按照最新成交价格续签合同。 3、若本次竞价后最低价成交供应商不是原供应商,新成交供应商原则上必须于原合同到期前提前完成业务开通测试和通信业务的无缝衔接,最晚不超过自成交之日起7个工作日。 4、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按要求完成通信链路的无缝衔接(无法按时按量按相关要求交付使用中标服务),影响采购单位正常业务工作,则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放弃成交结果,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5、新成交供应商的服务费自全部专线业务开通交付和验收测试合格之日起计费。若新成交供应商无法在原合同到期前完成业务开通交付和无缝衔接,原供应商与新成交供应商业务交替期间的月份服务费支付给原供应商,成功交替衔接后的次月份起向新供应商计费缴费。 |
报价响应注意事项 | 1、报价前须仔细阅读采购服务的参数、期限、数量、开通地点等;充分准确了解采购单位需求后报价。 2、报价单格式不得修改,响应报价为总报价;若报价单或响应报价错误,视为该供应商报价无效。 3、本次采购的跨省“部站”备用链路(虚拟专网物联网卡)通信服务与部站链路跨省2M收费数据专线属于主备链路,须符合交通运输部“部联网收费中心系统到收费站系统、ETC门架架系统建立主备通信链路,主备通信链路应采用不同的物理路由”的规定,收费站附近无线通信基站物理链路和2兆数据数据专线不得为同一物理路由,供应商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响应报价,原则上两项业务不能为同一家通信运营供应商。若竞价后出现违背此项规则的情况,采购单位可以结合实际综合统筹选择成交供应商,并签署合同。供应商响应报价即说明已经清楚得知这个特情,并无条件同意以上规定。 |
售后服务要求 | 须按照必须满足商品规格描述中核心条款售后维保相关要要求及双方签署的合同提供7*24小时通信保障服务。成交供应商须保障部站链路(交通运输部路网监测中心至收费站通信机房)的备用链路通信畅通,定期进行测试,确保主链路通信中断时备用链路及时发挥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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