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农村排污管网及配套设施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4-04-03

【招标公告】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农村排污管网及配套设施以工代赈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智联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农村排污管网及配套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农村排污管网及配套设施以工代赈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4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LHC-2024008 
    项目名称: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农村排污管网及配套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3894376.5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农村排污管网及配套设施以工代赈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次 
   简要规格描述:安装排污支管(PE200波纹管)10公里及检查井、阀门等配套设施。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工期:6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04月2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4年06月19日。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面向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3)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证,须在本单位注册人员;
(5)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项目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磋商。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02日至2024年04月11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4月12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人民政府
地 址: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人民政府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智联合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伊宁路79-2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磋商文件--额敏县玉什喀拉苏镇农村排污管网及配套设施以工代赈项目.pdf
766.4K
清单.zip
133.7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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