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2025年度消防年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2025年度消防年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2025年度消防年检委外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2025年度消防年检
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2025年度消防年检委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2025年度消防年检委外项目。
2.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1个车站(含相邻区间、宣大风井、大国风井、机场站后风井)、植物园主变电站、人民路主变电站、燕儿窝停车场和百园路车辆段。其中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消防供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隧道区间设置的感温光纤报警系统、智能疏散系统等,各站点建筑面积及系统设置情况详见《用户需求书》。
2.1.4服务期限:暂定总服务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合同按年度签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2024年度消防年检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检测)。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包括21个车站及所有区间、站后折返线、附属工程、燕儿窝停车场、植物园主变电站、人民路主变电站、百园路车辆基地等区域(不含公安分局),进行全面消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烟温感报警检测、吸气式火灾报警器检测、火灾自动报警主机检测、气体灭火主机检测、气体灭火设备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检测、气灭系统联动检测、智能疏散检测、电气火灾监控检测等消防设施的性能进行检测;对整体建筑各类消防设施进行联动功能测试和综合技术评价等),并向招标人提交符合政府管理要求、消防管理部门认可的消防检测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1号线年度消防检测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上报消防部门备案、在检测合格设备的报警控制器上贴附检测合格标签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合同段划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两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30000㎡及以上的地下空间或公共建筑或民用建筑工程消防检测项目业绩。
3.4 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从事消防检测工作3年及以上,近五年内在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中承担该项目负责人职务,且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4.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须有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
3.4.3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 2024 年4月11日至 2024 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01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http://zwfw.wlmq.gov.cn/ggzy/)、《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联系人:***
电 话:***
日 期:2024年4月11日
委外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项目招标人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来自政府拨款、企业自筹。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的委托,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2025年度消防年检委外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欢迎有意向且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本招标项目概况如下:
2.1.1项目名称: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024-2025年度消防年检委外项目。
2.1.2项目地点:乌鲁木齐市。
2.1.3项目概况: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21个车站(含相邻区间、宣大风井、大国风井、机场站后风井)、植物园主变电站、人民路主变电站、燕儿窝停车场和百园路车辆段。其中建筑消防设施设置消防供配电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消防电源监控系统、隧道区间设置的感温光纤报警系统、智能疏散系统等,各站点建筑面积及系统设置情况详见《用户需求书》。
2.1.4服务期限:暂定总服务期限自2024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止,本项目合同按年度签订,具体起止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其中2024年度消防年检工作于12月31日前完成检测)。
2.1.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要求和工作实际需要
2.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对乌鲁木齐轨道交通1号线工程全线建筑消防设施每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测,包括21个车站及所有区间、站后折返线、附属工程、燕儿窝停车场、植物园主变电站、人民路主变电站、百园路车辆基地等区域(不含公安分局),进行全面消防检测(包括但不限于烟温感报警检测、吸气式火灾报警器检测、火灾自动报警主机检测、气体灭火主机检测、气体灭火设备检测、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联动检测、气灭系统联动检测、智能疏散检测、电气火灾监控检测等消防设施的性能进行检测;对整体建筑各类消防设施进行联动功能测试和综合技术评价等),并向招标人提交符合政府管理要求、消防管理部门认可的消防检测报告、配合招标人完成1号线年度消防检测并出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上报消防部门备案、在检测合格设备的报警控制器上贴附检测合格标签等。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
2.3合同段划分:1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且证书合格、有效。
3.2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在“消防技术服务机构和注册消防工程师业务信息管理系统”登记备案。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内至少具有两项已完成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30000㎡及以上的地下空间或公共建筑或民用建筑工程消防检测项目业绩。
3.4 人员要求:
3.4.1投标人项目负责人须从事消防检测工作3年及以上,近五年内在一项已完成类似项目业绩中承担该项目负责人职务,且须为投标人在职人员,不得为外聘、返聘人员。
3.4.2投标人拟投入人员须有注册消防工程师不少于2人;
3.4.3投标人拟投入人员取得消防设施操作员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中中级技能等级以上的不少于2人。
3.5财务要求:具备财务独立核算能力,在银行开设基本账户,能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有效票据。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6信誉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状态;未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限制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在最近三年内未被列入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十年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未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含尚在处罚期内的)。
3.7其他要求:
3.7.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7.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3.7.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投标人请于 2024 年4月11日至 2024 年4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10:30 时至 13:30 时,下午 15:30 时至 19:00 时,在新疆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01室(详细地址) 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和法人章或法人签字,身份证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费用: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提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7日10时3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层515标书送达室(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会展大道益民大厦主楼)。
5.2逾期送达或者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投标补偿
6.1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 不 给予投标补偿。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乌鲁木齐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系统(http://zwfw.wlmq.gov.cn/ggzy/)、《乌鲁木齐地铁官方网站》(http://www.urumqimtr.com/)上发布。除此以外的其他媒介(含网站)转载或发布的招标公告,如果致使投标人投标无效,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乌鲁木齐城市轨道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
联系人:时运新、陈碧芸
电 话:***
代理机构:乌鲁木齐地铁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头屯河区)鄱阳路336号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A栋27楼2701室
联系人:***
电 话:***
日 期: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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