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恰县(州级、县级、乡级)饲草饲料库储备饲草料采购项目(二次)的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4-20

【招标公告】新疆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乌恰县(州级、县级、乡级)饲草饲料库储备饲草料采购项目(二次)的询价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采购单位 乌恰县畜牧兽医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乌恰县(州级、县级、乡级)饲草饲料库储备饲草料采购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乌恰县(州级、县级、乡级)饲草饲料库储备饲草料采购项目(二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9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WQZFCG(ZB)-2024- 028  
    项目名称: 乌恰县(州级、县级、乡级)饲草饲料库储备饲草料采购项目(二次)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恰县(州级、县级、乡级)饲草饲料库储备饲草料采购项目(二次) 
    数量:  342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吨 
    简要规格描述: 对州级、县级乡级草料库采购防灾救灾饲草料一批。(详见采购清单)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签订合同后5日内完成供货。(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有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人提供法人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人)近3个月的社保证明;
(4)近3年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23日至2024年04月25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5月09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恰县畜牧兽医局
地 址:乌恰县天合路16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邦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克州乌恰县天源市政5楼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乌恰县(州级、县级、乡级)饲草饲料库储备饲草料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pdf
524.0K
乌恰县(州级、县级、乡级)饲草饲料库储备饲草料采购项目(二次)-询价文件.docx
331.6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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