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伊犁州中医医院营养膳食中心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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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采购单位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伊犁州中医医院营养膳食中心建设全过程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伊犁州中医医院营养膳食中心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编号:QLHH-CG-2024-14)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一、招标条件 本伊犁州中医医院营养膳食中心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万元,招标人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本项目已具 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2500万元,新建营养膳食中心综合楼1栋,总建筑面积4480平 方米,地上三层,地下一层,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伊犁州中医医院营养膳食中心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伊犁州中医医院营养膳食中心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参加 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4)项目管理企业应当具有工程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造价咨询等一项或多项资质。 (5)全过程项目管理负责人:从事工程项目管理的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城市规划师、 建筑师、工程师、建造师、监理工程师、造价工程师等一项或者多项执业资格。并要求有很 强的组织、协调、计划管理能力且具有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验,不得兼职其他项目,同时提 供该人员近12个月连续在本单位缴纳的社保证明,不得为退休返聘人员; (6)供应商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纳税凭证或有电子专用章的完税证明, 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7)供应商提供2023年12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不需要缴纳社 会保障资金; (8)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任意一年财务审 计报告(新成立公司除外)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提供银行资信证明的,须自采购公 告发布之日起至首次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内出具);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 明函。(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 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20日10时00分到2024年05月24日20时00分 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接受邮寄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5月30日10时30分 递交方式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广东路与健康路交汇处中原国际A座9楼开标室纸质文件 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5月30日10 时30分 开标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广东路与健康路交汇处中原国际A座9楼开标室 七、其他 1、最高限价(元): 300000.00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内容:提供伊犁州中医医院营养膳食中心建设全过程项目管理的咨询服务,具体需 求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4、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项目整体验收决算为止,全过程提供管理服务 5、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地点: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广东路与健康路交汇处中原国际A座9楼 业务室 6、售价(元):100元/份,售后不退 7、公告期限及发布媒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和采购与招标网 (https://www.chinabidding.cn/)上同时发布。 8、其它补充事宜: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提交的证件及资料: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须 按本公告第三条《投标人资格要求》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内容第(1-9)条提交资料。(以 上证件及资料在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时需提供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按先后顺 序装订,缺一不可,且均在有效期内,不接受公证件,证件及资料不全者不予领取)。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 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 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 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 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 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 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 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 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 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 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中医医院 地 址:伊宁市边合区健康路2号伊犁州中医医院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26981236@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启隆辉泓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伊犁州伊宁市广东路与健康路交汇处中原国际A座9楼 联系人:*** 电 话: *** 电子邮件: 47234420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阼酊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夕(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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