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塔里木油田2024-2026年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服务集中资格招标(变更)
【招标公告】塔里木油田2024-2026年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服务集中资格招标(变更):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塔里木油田2024-2026年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服务集中资格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资格预审公告
塔里木油田2024-2026年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服务集中资格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T12-FK08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公司特种车辆(液氮泵车)作业项目涉及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勘探事业部、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等项目实施单位。
2.2 招标范围:
根据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和生产需求,在试油完井、完井投产(含小钻机及修井机完井投产)、修井机施工、独立支撑作业、投产安排配管及油嘴套等工作期间,需专业队伍提供液氮泵车服务,确保各作业工序顺利进行。
该项目现采取集中资格招标的方式确定入围承包商。本阶段不对工作量分配提出具体要求,当对外发包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服务时,各二级单位在集中资格招标基础上,确定服务承包商。
2.3入围有效期:自入围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
2.5 标段划分: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车辆(液氮泵车)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均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经历)
(2)提供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对应人员(2023年11月-2024年4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2.2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承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额定工作压力105MPa及以上,液氮试压能力不低于95MPa的液氮泵车至少1台。
资料提供形式:
(1)主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设备参数、使用年限);
(2)设备照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扫描件、设备及铭牌照片;
(3)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液氮试压能力可提供甲方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设备铭牌上标识的试压能力。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特种车辆(液氮泵车)作业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主单位签认盖章的业绩清单(需标明施工井的参数,如井深、井底温度、井底压力等);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工作量签证单或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 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6.7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3.9.1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3.9.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9.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2.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2.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2.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9.2.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2.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3.9.2.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2.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9.2.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3.9.2.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9.2.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9.2.12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3.9.2.1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1登录网址:
5.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5.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25日08:00至2024年05月31日23:59(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5.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申请人》。
(1)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2)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申请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申请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保证金递交:1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6.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shechao-tlm@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塔里木油田2024-2026年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服务集中资格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ZY24-XJT12-FK088-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塔里木油田公司特种车辆(液氮泵车)作业项目涉及油气田产能建设事业部、勘探事业部、克拉采油气管理区、博大采油气管理区、哈得采油气管理区、英买采油气管理区、迪那采油气管理区(迪那储气库分公司)、泽普采油气管理区(泽普储气库分公司)、塔中采油气管理区(塔中储气库分公司)等项目实施单位。
2.2 招标范围:
根据工程设计、施工设计和生产需求,在试油完井、完井投产(含小钻机及修井机完井投产)、修井机施工、独立支撑作业、投产安排配管及油嘴套等工作期间,需专业队伍提供液氮泵车服务,确保各作业工序顺利进行。
该项目现采取集中资格招标的方式确定入围承包商。本阶段不对工作量分配提出具体要求,当对外发包特种车辆(液氮泵车)服务时,各二级单位在集中资格招标基础上,确定服务承包商。
2.3入围有效期:自入围之日起至2026年6月30日。
2.4施工地点:新疆塔里木油田所辖区域。
2.5 标段划分:否。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3.2人员要求:
3.2.1拟投入本项目的特种车辆(液氮泵车)作业人员不少于2人,均持有有效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可的甲级井控培训机构颁发的井控培训合格证。
资料提供形式:(1)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清单(含姓名、身份证号、岗位、工作年限、工作业绩经历)
(2)提供由政府机构的社保部门出具投标人为对应人员(2023年11月-2024年4月)缴纳社会保险的社保证明。
(3)提供拟投入本项目人员的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认证的甲级资质培训机构颁发的有效的井控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2.2投标人关键岗位人员应按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强化外部承包商关键岗位人员HSE培训工作的通知》(安委〔2019〕4号)要求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确保承包商的主要负责人、分管安全生产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参加HSE培训并通过考核。
资料提供形式:提供HSE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3.3设备要求:
投标人拟投入本项目额定工作压力105MPa及以上,液氮试压能力不低于95MPa的液氮泵车至少1台。
资料提供形式:
(1)主要设备清单(清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型号、设备参数、使用年限);
(2)设备照片、机动车登记证书的扫描件、设备及铭牌照片;
(3)提供自有设备的购置发票(进口自有设备,提供海关货物报关单)或租赁设备的租赁合同的复印件;
(4)液氮试压能力可提供甲方签字盖章的业绩证明材料或设备铭牌上标识的试压能力。
3.4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有特种车辆(液氮泵车)作业业绩。
资料提供形式:
(1)提供业主单位签认盖章的业绩清单(需标明施工井的参数,如井深、井底温度、井底压力等);
(2)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首页、作业内容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
(3)提供结算资料(工作量签证单或结算发票的扫描件)。
以上业绩指完工并验收合格的项目。
3.5 QHSE要求:
3.5.1投标人应建立并实施满足塔里木油田要求的 QHSE 体系;
3.5.2具有 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5.3承诺遵守塔里木油田 QHSE相关规定。
资料提供形式:
(1)投标文件提供QHSE 管理组织机构(主要人员要明确)及职责、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投标人需按照《投标人投标项目QHSE 承诺书》作出承诺并签字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3.6信誉要求:
3.6.1未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6.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6.3申请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3.6.4申请人没有进入清算程序,或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6.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3.6.6自2021年至投标截止日内未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依照《中国石油集团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生产安全事故、事件管理规定》判定)。
3.6.7申请人、其法定代表人及拟委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在近三年无行贿犯罪行为。(资料提供:提供承诺书)
3.7联合体要求: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报名要求:无。
3.9其他要求:3.9.1投标人应当合法拥有或行使对投标产品的知识产权。如发生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情况,招标人不承担责任,相关责任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应对此进行书面承诺。
3.9.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投标无效。
3.9.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2.2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观察使用的,自观察使用公告之日起一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2.3投标人安全绩效年度评估分级结果为不合格的,自不合格公告之日起两年内或其整改合格并通过评估验收前投标无效。
3.9.2.4投标人在塔里木油田分公司QHSE体系审核中得分率低于60%的。
3.9.2.5承包商安全生产记分满9分的,自黄牌警示之日起未满一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安全生产记分满12分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2.6承包商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被取消准入资格、纳入黑名单的,自“黑名单”公告日起未满两年,且整改情况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
3.9.2.7投标人拟投入的队伍安全生产记分满6分,或资质资格核查不合格,处于停工整顿期间,或停工整顿期满未经油田公司评估验收合格的,投标无效。
3.9.2.8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行为取消准入资格的。
3.9.2.9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禁止准入本招标项目的。
3.9.2.10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因违法违规等行为暂停交易资格的。
3.9.2.11投标人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认定年度评价不合格的。
3.9.2.12投标人被纳入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市场管理黑名单。
3.9.2.13投标人未按照《投标人公平竞标专项承诺书》作出承诺的。
4.资格预审方法
本次资格预审采用 有限数量制。
5.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请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招标平台”)完成报名、招标文件下载,请以“电子招标平台”注册的帐号登录“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以下简称“业务管理平台”,具体操作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投标人》)完成招标文件工本费支付。招标人(招标机构)不提供纸质招标文件。
5.1登录网址:
5.1.1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
http://www2.cnpcbidding.com
5.1.2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
5.2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4年05月25日08:00至2024年05月31日23:59(北京时间)。
5.3招标文件售价:每套售价人民币200 元,售后不退。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申请人在购买前确认是否满足资格条件要求、是否参加投标。
付款时须按“项目编号”格式进行备注。
5.4招标文件工本费发票获取:详见附件《业务管理平台操作手册-申请人》。
(1)修改电子邮箱联系人:王玉琛,电话 0996-2175704
(2)联系时间:夏季上午 9:30-13:30,下午 16:00-19:30;冬季上午 10:00-14:00,下午 16:00-19:30。
5.5招标文件异议:潜在申请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问题或异议,请联系招标代理机构。
6.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方式(地点):本项目招标采取网上全流程电子招标,只接受通过“电子招标平台”上载(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须符合规定的格式要求,并按要求加密上载至“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
特别提示:申请人须持有昆仑银行的中国石油电子商务U-key才能加密上载投标文件。
6.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7日09时35分(北京时间)考虑网络原因及电子招标平台技术支持等时间,建议申请人提前上传投标文件。
逾期递交(上载)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平台将予以拒收。
6.3投标保证金递交:1万元。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办理、提交投标保证金(招标人开标时通过中国石油招标中心业务管理平台现场查验)。
6.4特别说明:本项目只接受从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的申请人的投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资格预审公告将在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上发布,依法必须招标项目将同步推送至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塔里木油田分公司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塔里木分部
地 址:新疆库尔勒市石化大道26号塔指小区一区(电子商务大厅)
邮 编:841000
联 系 人:***
电 话:***
邮 箱:shechao-tlm@cnpc.com.cn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塔里木分部
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