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苗圃一村路灯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6-02
【招标公告】苗圃一村路灯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昌吉市中山路街道苗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苗圃一村路灯改造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苗圃一村路灯改造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XJBLZB-20240501009)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
一、招标条件
本苗圃一村路灯改造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2
万元,招标人为昌吉市中山路街道苗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
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苗圃一村路灯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苗圃一村路灯改造;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苗圃一村路灯改造)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
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一点击总公司一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文件递交截
止日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5月31日10时00分到2024年06月02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6月0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会议室(新疆昌吉回族自治
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环宇广场中主楼709)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06月0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会议室(新疆昌吉回族自治
州昌吉市石河子西路环宇广场中主楼709)
苗圃一村路灯改造,招标人为昌吉市中山路街道苗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资金来源为
七、其他
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决定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单位:昌吉市中山路街道苗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2.项目名称:苗圃一村路灯改造
3.采购内容:苗圃一村路灯改造(详见工程量清单)
4.工期:10日历日(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预算金额12万元
6.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内
容;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4.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
巴
狂
案件当事人名单(搜索栏输入单位全称一点击总公司一截图)、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search/cr/)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磋商文件递交截
止日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包的投标。
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时间:2024年5月31日10时00分-2024年6月2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
节假日除外)。
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网站截
图并加盖单位公章。以上所有资料携带原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二套,资料提供不
齐全者,将不予发放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领取地址: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
河子西路环宇广场中主楼709).
4.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四.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贰仟肆佰元整(2400.00元)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24年5月31日10
时00分-2024年6月4日11时00分(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以电汇或网银转账形式
缴纳,不得以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电汇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账
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投标项目名称,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需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由投标
人基本账户一次性汇入)。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
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
时限的投标保证金视为无效。
单位名称: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市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昌吉市长宁路支行
账号:107691887482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6月4日11时00分,地点
为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昌吉分公司会议室(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昌吉市石
河子西路环宇广场中主楼709)
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
拒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昌吉市中山路街道苗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 电话:***
萨女士 电话:18009949660
招标代理: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电话:***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昌吉市中山路街道办事处。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昌吉市中山路街道苗圃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地 址:昌吉市中山路街道苗圃一村
联系人:***萨女士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邦利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昌吉市石河子西路环宇广场主楼710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903045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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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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