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KDWLF-G1004)(第1包)
【招标公告】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建设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2024-JKDWLF-G1004)(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和田地区 | 采购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建设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建设项目
项目编号:2024-JKDWLF-G100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公开招标项目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486kWp光伏电站,光伏电站采用540Wp单晶硅半片电池组件和1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18块单晶硅光伏组件串联成1个光伏组串,10个光伏组串接入1台100kW逆变器,共5台逆变器接入新增低压配电柜;为保障设备用电的供电可靠性,本项目本期新增一套1500k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保障系统平稳运行,利用现有柴油发电机组,做为补充或备用电源。本期新上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与柴油发电机组成光柴储互补的离网电站。
2.2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距叶城县大概600公里处,海拔5380米。
2.3招标项目(标段)控制价:***.4(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效果图拟制、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开通试运行、竣工资料整理、配合验收及竣工试运行等各个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以及设备技术培训。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无“三资”背景【企业法人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投标人具备良好信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住建部(建办市[2023]47号)文已换领的证书为准;如投标企业总承包资质已过期的,但在注册所在地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延期文件允许范围内,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有效,并需提供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的延期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个;
(2)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个。
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2023年0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6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7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主要(分管)领导及招标项目(标段)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
(2)为本招标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6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30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线下报名,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函(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函);5.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6.该项目之前邀请招标参与建设未响应单位若响应此次投标,需提供情况说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1日11时0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室。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新疆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室。
联 系 人:***
电 话:***
项目编号:2024-JKDWLF-G1004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公开招标项目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建设项目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某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本项目拟建486kWp光伏电站,光伏电站采用540Wp单晶硅半片电池组件和100kW组串式逆变器。每18块单晶硅光伏组件串联成1个光伏组串,10个光伏组串接入1台100kW逆变器,共5台逆变器接入新增低压配电柜;为保障设备用电的供电可靠性,本项目本期新增一套1500kWh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保障系统平稳运行,利用现有柴油发电机组,做为补充或备用电源。本期新上光伏发电系统、储能系统与柴油发电机组成光柴储互补的离网电站。
2.2建设地点: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县,距叶城县大概600公里处,海拔5380米。
2.3招标项目(标段)控制价:***.4(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新能源微电网系统建设项目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装饰效果图拟制、设备采购、工程施工、设备开通试运行、竣工资料整理、配合验收及竣工试运行等各个阶段的相关内容和服务以及设备技术培训。
2.6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为具备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的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机构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含港澳台),无“三资”背景【企业法人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事业单位须提供“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军队单位不作要求】。
3.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表》、《投标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3.3投标人具备良好信誉,未被列入政府采购失信名单、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提供《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书》】。
3.4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具有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行政机构核发的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以住建部(建办市[2023]47号)文已换领的证书为准;如投标企业总承包资质已过期的,但在注册所在地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延期文件允许范围内,则投标人投标资格有效,并需提供地方城乡和建设部门发出的延期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5本项目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以下人员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1个;
(2)施工项目经理应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同时提供“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查询截图)及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1个。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1个。
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人缴纳社保证明(2023年06月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期间任意连续六个月的社保证明),否则不予认可。
3.6自治区外企业应具有有效的外省队伍进疆备案手续或应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住建厅2018年4月24日发布的《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开放的通知》的规定,登录新疆建筑市场监管和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简称新疆工程建设云,网址:http://jsy.xjjs.gov.cn),注册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和人员信息;
3.7 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
3.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招标人主要(分管)领导及招标项目(标段)管理部门主要领导存在直系亲属关系的;
(2)为本招标项目(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标段)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标段)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标段)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等不良记录的。
4.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所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有效投标人均可以参加评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计划于2024年06月19日至2024年06月26 日,每日上午 10:00 时至 13:30时,下午 15:30 时至 19:30 时,线下报名,申领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和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的复印件;4.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函(提供网站截图及承诺函);5.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6.该项目之前邀请招标参与建设未响应单位若响应此次投标,需提供情况说明。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07月11日11时00分,地点为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室。
7.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某部
地 址:新疆
联 系 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绿地中心写字楼智海2008室。
联 系 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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