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清洁取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4-JLJZAE-G1005)(第1包)
【招标公告】某部清洁取暖工程招标公告招标公告(2024-JLJZAE-G1005)(第1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某单位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清洁取暖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清洁取暖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清洁取暖工程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批准,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一、变压器增容及配套设施:变压器(含外壳)增容至250KVA(SCB-B-250KVA);配电柜4个(GGD-AA1-进线柜1个,GGD-AA2-出线柜1个,GGD-AA3-出线柜1个,.GGD-AA4-计量柜1个);主电缆线300米(200米高压电缆YJV22-3x-95,100米低压电缆 YJV22-3·x150+1);200KW发电机1台;250KVA稳压器1台。
二、节能保温库室及配套设施:需建彩钢结构节能保温库室6 间,共计300平方米(含配套供暖设施);库室周边地面需水泥硬化 2200 平方米(水泥厚度15CM);需拆除废弃大棚及狗舍约600平方米;拆除后需新建围墙长13米(墙高3米),围墙加高长11米(加高部分1米);修复墙面平方50平方米。(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2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
2.3项目总投资:***.44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账户信息;
3.3要求投标人:是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类均为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要求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3.8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情形的承诺书》 )。
3.10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3.11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已完成登记注册(提供军队采购网登记注册截图),未完成信息注册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2自治区区外企业需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人员、业绩互不通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喀什市深圳城3号楼5层5-4-2 持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携带资格要求(招标公告中3.1、3.2、3.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投标人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资料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4 获取方式
投标人代表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15日11 时 00分,地点为喀什市深圳城3号楼5层5-4-2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某单位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0908-4764152
移动电话:***
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
移动电话:***
地 址:喀什市深圳城3号楼5层5-4-2
项目监督人:马先生
办公电话:0908-4764115
移动电话:1533072001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某部清洁取暖工程已按有关规定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批准,招标人为某单位,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某单位的委托,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一、变压器增容及配套设施:变压器(含外壳)增容至250KVA(SCB-B-250KVA);配电柜4个(GGD-AA1-进线柜1个,GGD-AA2-出线柜1个,GGD-AA3-出线柜1个,.GGD-AA4-计量柜1个);主电缆线300米(200米高压电缆YJV22-3x-95,100米低压电缆 YJV22-3·x150+1);200KW发电机1台;250KVA稳压器1台。
二、节能保温库室及配套设施:需建彩钢结构节能保温库室6 间,共计300平方米(含配套供暖设施);库室周边地面需水泥硬化 2200 平方米(水泥厚度15CM);需拆除废弃大棚及狗舍约600平方米;拆除后需新建围墙长13米(墙高3米),围墙加高长11米(加高部分1米);修复墙面平方50平方米。(本工程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的全部内容)。
2.2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恰县
2.3项目总投资:***.44元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的全部工作内容(包括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答疑及招标文件补充等内容)以及招标人要求完成的其它工作。
2.5计划工期:90日历天(具体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2.6质量标准:工程交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竣工验收的质量评定:合格
2.7标段划分: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3.2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的账户信息;
3.3要求投标人:是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三类均为叁级(含)以上资质证书;
3.4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及等级: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提供2024年1月1日以来本单位缴纳的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的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5要求投标人无外资、港澳台背景,有过至少一项类似业绩(有效业绩证明材料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提供的证明材料中包括但不限于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及签订日期等关键信息,以上证明材料均须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6 提供2021年至2023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等。投标人成立不足3年的,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不足1年的,需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财务报表。
3.7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投标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身份证),在本单位缴纳的近3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保缴纳证明(单位社保缴费汇总和个人明细表)含被授权委托人;
3.8投标供应商参加项目领取招标文件及投标环节期间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受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不能参加投标)的书面承诺书(自拟);
3.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须提供《不存在不得参加投标情形的承诺书》 )。
3.10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提供查询截图)
3.11投标人在军队采购网已完成登记注册(提供军队采购网登记注册截图),未完成信息注册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12自治区区外企业需进行区外进疆建筑企业信息报送手续。
3.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必须为投标人本单位的资质、人员、业绩等材料。有母公司、子公司关系的,其资质、人员、业绩互不通用。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4年06月24日至2024年07月14日,每日上午10时00分至14时00分,下午14时00分至1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4.2 获取地点:喀什市深圳城3号楼5层5-4-2 持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携带资格要求(招标公告中3.1、3.2、3.3投标人资格要求)的复印件一份加盖公章,经审核合格后购买招标文件。
注: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须出示其本人身份证原件,现场审核投标人递交资料,对符合要求的发放招标文件,对未按要求递交资料或递交资料不满足本项目招标要求的不予发放招标文件;本次资料审核仅作为发放招标文件依据,凡申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具体投标资格符合情况以评标委员会判定为准。
4.4 获取方式
投标人代表携带资料赴申领地点,经审核合格后发放招标文件。
4.5 招标文件售价
每套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7.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4年07月15日11 时 00分,地点为喀什市深圳城3号楼5层5-4-2 。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mil.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媒介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单位:某单位
联 系 人:***
办公电话:0908-4764152
移动电话:***
代理机构:新疆金正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人:***
移动电话:***
地 址:喀什市深圳城3号楼5层5-4-2
项目监督人:马先生
办公电话:0908-4764115
移动电话:1533072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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