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炭筛分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阿克苏地区 发布日期:2024-0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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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阿克苏地区 采购单位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炭筛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研 河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炭筛分项目招标公告(招标编号:2024BCGKZB-002) 本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炭筛分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 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90 万元,招标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2.2 本项目计划投资约 90 万元(具体金额以出厂过磅单数量结算为准)。项目设 置最高投标限价,筛分费用按(全焦)最高投标限价为:***.4 元/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 或等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07 月 ***0 日 ****** 时 00 分到 2024 年 07 月 ***4 日 ***8 时 00 分 获取方式:4.*** 请于 2024 年 7 月 ***0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 ******:至 ***8:00(北京时间,下同),购买前请联系汪潇获取《投标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80099***6543。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07 月 30 日 ****** 时 00 分 递交方式: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30 日 ******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东后街 24 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 楼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07 月 30 日 ****** 时 00 分 开标地点:5.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 年 7 月 30 日 ******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 疆乌鲁木齐天山区东后街 24 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 楼会议室。 七、其他 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炭筛分项目 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焦炭筛分项目(招标编号:2024BCGKZB-002),招 标人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资金来自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出资比例为 ***00%。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 招标范围:配置筛分人员进行焦炭筛分,焦炭筛分期间的设备维修、保养,焦炭场地及 公司划分的卫生区域的卫生清理工作,保持场地清洁,(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2.2 本项目计划投资约 90 万元(具体金额以出厂过磅单数量结算为准)。项目设置最高投标 限价,筛分费用按(全焦)最高投标限价为:***.4 元/吨,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或等于最高 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2.3 服务期限:一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2.4 质量要求:合格。 2.5 项目地点: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 2.6 标包划分及中标情况:本项目不划分标包。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名的投标人为本项目 的中标人,第二名为备选中标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时,评审委员会依次按照以下优先顺 序推荐中标人或确定中标人: 本项目中标人不允许转包、违法分包,否则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研 河 ***)商务和技术得分较高的投标人优先; (2)评审委员会视投标人情况综合比较,投票确定其名次。 3.***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须提供由工商 部门颁发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投标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符合本次招标项 目要求。 3.2 投标人项目团队人员需持有有效期内的电工上岗证和焊工上岗证。 3.3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最新的(2022 年度或 2023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等)。 3.4 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 202****** 月以来至少一项全国范围内同类项目业绩(同类项目是指焦炭筛分、筛分设备维修)。(须提供协议(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关键页包括体现 协议(合同)标的、金额、签字盖章页,否则一律不认可。如需检查原件,则须在要求时间 内提供。提供的协议(合同)关键页必须字迹、印章清晰,若字迹或印章模糊不清,则业绩 不予认可。) 3.5 信誉要求: 3.5.*** 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和经营异常名录,提供查询结果截 图; 3.5.2 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 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6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3.6.***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3.6.2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6.3 被责令停业的; 3.6.4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5 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研 河 3.6.6 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及重大安全事故的; 3.6.7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 时参与本项目; 3.6.8 不满足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 请于 2024 年 7 月 ***0 日至 2024 年 7 月 ***4 日(节假日不休息),每日 ******:00 至 ***8:00(北 京时间,下同),购买前请联系汪潇获取《投标单位报名表》,联系电话:***80099***6543。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 4.3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标书费不接受现金,请各投标人通过网上转账或电汇方式缴纳,并 提供相关汇款凭证等证明。招标代理银行信息如下: 开户名: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乌鲁木齐市建国路支行 账 号:30020******6292000***8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4 年 7 月 30 日 ******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 木齐天山区东后街 24 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 楼会议室。 5.2 开标时间及地点:2024 年 7 月 30 日 ****** 时 00 分(北京时间),地点为新疆乌鲁木齐天山 区东后街 24 号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6 楼会议室。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建议投标人提前 30 分 钟到达指定地点)。 5.4 投标保证金:***.5 万元(壹万伍仟元整)。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除上述媒介之外我公司不会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体上发布该项目公告,对于非法转载、篡改招标信息内容的组织或个人,我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请各投标人提高警惕,不要向其他组织、个人支付相关款项,避免上当受骗。投标人由此而 造成的经济损失,我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金晖路 ***0*** 号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东后街 24 号 研 河 联系人:汪 潇 电 话:***80099***6543 电子邮箱:***80099***6543@***89.cn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研 河 2024 年 7 月 9 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风险管控。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拜城县峰峰煤焦化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阿克苏地区拜城县金晖路 00*** 号 联 系 人:向先生 电 话:***500908222*** 电子邮件:8909480@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通信规划设计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东后街 24 号 联 系 人: 汪潇 电 话: ***80099***6543 电子邮件: ***80099***6543@***89.cn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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