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某部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施工总承包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①成都市锦江区或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XSCD-G1001
项目名称: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预算金额:7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8.811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编号(采购任务号)为2024-JQXSCD-G1001的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及整修改造。
2.2建设规模: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新建房屋约300平方米,整修房屋约3000平方米,并完善附属配套设施。估算总投资756万元。
2.3建设地点: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4最高投标限价:6088111.90元
2.5计划工期: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1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26日。
2.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近3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成果累计盈利,最近1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
3.3信誉要求:
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 委或联 勤保障部 队军 事设施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查询,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存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⑦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3.4项目经理:共需配备1名。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应提供在职证明(含用工合同)和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3.5技术负责人:共需配备1名。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无在建工程。应提供在职证明(含用工合同)和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3.6现场项目部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
本项目要求设置1个现场项目部,负责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
各现场项目部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项目管理实际需要配备,至少应配置施工员、安全员、保 密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投标人保 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具备保 密组织机构。
3.8凡采必入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投标阶段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是招标人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
4.3本次招标,要求承包人在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立本项目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接受招标人及开户行对该账户的监管,确保资金用 于该项工程建设,不得改变资金用 途,不得挪作他用。
4.4实行压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提交电子版证书,则提交电子版打印件加盖公章并配合招标人在相关平台进行线上验证),交招标人保管,并承诺工程竣工前,不得用 于其他项目,工程竣工后退还。
4.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军队相关部门下发的《委托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承担军 事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履行相关义务,配合招标人按《方案》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接受招标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方案》行使相关监督,且遵守军队及《第三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国家、军队、项目所在地既有相关政策法规及履约期间发包人上级和本级下发的最新政策、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4.6参加联席会商会议要求:承诺按时派项目经理参加招标人和招标人区域指 挥部组织的联席会商会议。
4.7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在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与原件一致,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包括隐瞒);若评标过程中被查实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予以招标人审查,若查有虚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申请报名
6.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至 ①成都市锦江区或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 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6.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张见附件1);
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张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
(2)投标意向函(样张见附件3);
(3)企业信誉承诺书(样张见附件4);
(4)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 密资格审查表(样张见附件5);
(5)保 密承诺书(样张见附件6);
(6)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年检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招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对报名单位进行保 密资格审查, 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将函告审查不通过单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招标人现场进行确认报名成功,而后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8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8.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
①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截图;
②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截图,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27-59561772。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1818。
10.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助理 028-67784275 13125051101
*** *** 19108050817
传 真:028-67784205
邮 箱:sdbgcfbs@126.com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①成都市锦江区或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至 ①成都市锦江区或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 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联系方式:*** ***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①成都市锦江区或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024-JQXSCD-G1001
项目名称: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施工总承包(第二次)
预算金额:75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08.8111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编号(采购任务号)为2024-JQXSCD-G1001的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施工总承包(第二次)已按军队工程建设管理有关规定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某部 ,建设资金来源为上级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特征:新建及整修改造。
2.2建设规模: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新建房屋约300平方米,整修房屋约3000平方米,并完善附属配套设施。估算总投资756万元。
2.3建设地点:新疆自治区乌鲁木齐市。
2.4最高投标限价:6088111.90元
2.5计划工期: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17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8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月26日。
2.6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答疑纪要规定的全部内容。
2.7其他:无。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质条件:
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3.2财务要求:近3个会计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营成果累计盈利,最近1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中审计单位无保留意见。
3.3信誉要求:
近3年以来无下列情形:①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②被国家或建筑项目所在地政府(省级及以上)工程建设主管部门,以及军 委或联 勤保障部 队军 事设施建设部门通告明确禁止投标的;③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查询,有禁止投标军队工程在处罚期的记录;④军委审计署抄告违规失信企业;⑤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www.zjsc.mohurd.gov.cn)上,存在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有行贿犯罪记录;⑦其他国家和军队明确禁止参与工程建设项目的行为。
3.4项目经理:共需配备1名。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项目经理应具有建筑工程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具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的工程师及以上职称;无在建工程;应提供在职证明(含用工合同)和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3.5技术负责人:共需配备1名。
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土木工程及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5年以上工程施工现场管理经验;无在建工程。应提供在职证明(含用工合同)和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缴纳社保证明。
3.6现场项目部及项目管理机构配备要求:
本项目要求设置1个现场项目部,负责11080131工程(乌鲁木齐)。
各现场项目部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外,其他项目管理人员根据国家相关法规和项目管理实际需要配备,至少应配置施工员、安全员、保 密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员)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
3.7投标人保 密要求:投标人无“三资”(含中外合资企业、中外合作企业及外商独资企业)投资背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非国外境外成员,企业须具备保 密组织机构。
3.8凡采必入要求:投标人参与投标,必须事先通过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供应商管理信息系统完成注册,实行凡采必入。投标人必须在提交投标文件前通过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进行注册,未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
4.其他要求
4.1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2本工程项目管理机构投标阶段配备的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不得是招标人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班子成员。
4.3本次招标,要求承包人在招标人指定的银行开立本项目专用账户和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接受招标人及开户行对该账户的监管,确保资金用 于该项工程建设,不得改变资金用 途,不得挪作他用。
4.4实行压证施工制度:中标单位应将项目经理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若提交电子版证书,则提交电子版打印件加盖公章并配合招标人在相关平台进行线上验证),交招标人保管,并承诺工程竣工前,不得用 于其他项目,工程竣工后退还。
4.5投标人应按照国家和军队相关部门下发的《委托中央企业和省属企业承担军 事设施重点项目建设任务的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履行相关义务,配合招标人按《方案》行使相关权利、履行相关义务,接受招标人上级业务主管部门按《方案》行使相关监督,且遵守军队及《第三工程代建管理办公室工程建设项目参建企业履约评价实施办法(试行)》等国家、军队、项目所在地既有相关政策法规及履约期间发包人上级和本级下发的最新政策、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
4.6参加联席会商会议要求:承诺按时派项目经理参加招标人和招标人区域指 挥部组织的联席会商会议。
4.7证明材料真实性承诺:承诺在编制本项目投标文件中所提供的资质证书、人员证书等证明材料都是真实、有效的,与原件一致,投标文件内容无任何虚假(包括隐瞒);若评标过程中被查实虚假,同意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并被没收投标保证金;中标后提供上述证明材料原件予以招标人审查,若查有虚假,同意取消中标资格,并对招标人造成的损失予以赔偿。
5.资格审查方式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
6.投标申请报名
6.1报名时间及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至 ①成都市锦江区或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 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6.2报名时须提交的资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样张见附件1);
委托代理人报名的,须持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样张见附件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及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以上的社保缴纳凭证;
(2)投标意向函(样张见附件3);
(3)企业信誉承诺书(样张见附件4);
(4)军队工程建设项目供应商保 密资格审查表(样张见附件5);
(5)保 密承诺书(样张见附件6);
(6)年检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副本或三证(多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7)年检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
(8)年检合格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注:招标人于开标截止时间前,对报名单位进行保 密资格审查, 审查不通过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招标人将函告审查不通过单位)。
7.招标文件的获取
7.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由招标人现场进行确认报名成功,而后发售招标文件等资料。截止时间为2024年7月18日18时。
8.投标文件的递交
8.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8月1日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成华区。
8.2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8.3递交投标文件时需提交的手持件:
①法定代表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携带身份证原件备查)、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截图;
②委托代理人递交投标文件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完成军队采购网供应商管理系统注册截图,携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备查。
注:未按招标人要求提交手持件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招标投标监督
满足招标规定条件的潜在投标人,提交投标报名资料后,招标人拒绝受理报名的,可拨打下列电话进行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联系电话:027-59561772。工作时间:工作日(8:00-12:00,15:00-18:00)。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监督电话:0971-3551818。
10.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周助理 028-67784275 13125051101
*** *** 19108050817
传 真:028-67784205
邮 箱:sdbgcfbs@126.com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12日 至 2024年07月18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5:00至18: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①成都市锦江区或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
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2日至2024年7月18日报名,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0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携带报名资料至 ①成都市锦江区或②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具体地址请电话咨询) 现场报名,逾期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某部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锦江区
联系方式:*** ***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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