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PC总承包Ⅰ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4-07-22

【招标公告】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PC总承包Ⅰ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70万千瓦光伏项目PC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 PC 总承包Ⅰ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己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 员会以新发改能源<2023>583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发包人)为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人为新华(沙湾)电力开 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PC 总承包Ⅰ标段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BRR23-ZB1-ZB-058-012 2.2 项目概况 新华发电塔城地区沙湾市 70 万千瓦光伏项目中心点位于沙湾市城中心西南方向约 38km 处。场区西侧有已建道路,交通便利。场址地貌属山前冲洪积倾斜平原区,场地内 地势较开阔,地表植被发育弱。 能时长为 2 小时,采用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场区建设分两部分:管理站区、光伏阵列 区。管理站区含 220kV 汇集站、储能区、进站道路等内容;光伏阵列区含光伏组件方阵、箱变、进场道路、场内道路、电缆沟等内容。 本工程拟选用单块容量 655Wp 的 P 型双面双玻单晶硅组件,共计安装光伏组件 1392384 块,总装机容量 912.0115MWp,交流侧容量为 700MW,容配比 1.3029。采用分 块发电、集中并网方案,同期建设 1 座 220kV 汇集站,配置 70MW/140MWh 储能系统,储 光伏场区新建一座220kV光伏汇集站。拟通过1回 220kV架空线路接入奎屯东220kV 变电站,送出线路拟选用 LGJ-2×630 型导线,送出线路长约 25km,最终接入方案以接 入系统报告及其批复意见为准。 本标段的工程范围为其中 350MW 光伏装机(直流侧装机容量为 456.0058MWp)、70MW/140MWh 储能系统、220kV 汇集站。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沙湾市。 2.4 招标范围: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整体项目手续办理、350MW 光伏+220kV 汇集站 +70MW/140MWh 储能系统 PC 总承包。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整体项目手续办理:统筹、协调两 PC 总承包标段之间与整体项目建设相关的 各项工作,负责牵头办理本项目全部征地租地及林草手续、前期各类报批专题专项手续 以及其他合规性手续,负责本项目的联合试运行,协调与本项目有关的地方关系和电网 关系,完成本项目全部专项工程验收(含环保验收、水土保持验收、职业卫生、安全设 施、档案验收、消防验收、征地验收、质监验收等)并配合发包人办理整体项目竣工验 收,配合发包人完成本项目电网接入、并网发电手续及其他相关工作。 (2)350MW 光伏+220kV 汇集站+70MW/140MWh 储能系统 PC 总承包:本标段工程范 围内施工手续办理,施工准备(五通一平和临建),设备和材料采购供应,建筑及安装 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试验及检查测试,系统调试,试运行,消缺,培训,验收(含各 项专题、阶段验收、并网验收、配合参与竣工验收等)以及安全标准化达标创建、工程 保险、设备监造、试生产、生态修复、水土保持等,智能系统建设和验收,生产调度中 心接入和验收,生产准备,与地方的关系协调,移交生产,专项检查、后评价、工程审 计配合,性能质量保证,工程质量保修期服务,同时也包括质量保修期内所有专用工具 及备品备件采购供应以及相关的技术资料整理服务等工作。 2.5 计划工期:2024 年 9 月 30 日前全容量建成,并具备并网条件;2024 年 11 月 30 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二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条件(1)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 日前全容量并网发电。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力设施许可证(类别包含承装、承试)。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 至 2022 年度)经审计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业绩要求:①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 的装机容量 10 万千瓦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发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业绩;②投标人近 5 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今)应至少具有 1 项已完成储能系统施工总承包业绩。(注:①已完 成指工程完工时间在近 5 年内;②须提供可证明其工作内容的合同和工程接收证书(或 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或并网发电证明或发包人证明)扫描件;③同一项目同时满足上述两 项业绩要求的,可分别作为不同业绩参与评审。)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名单。(注:以投标截止日查询结果为准) (5)项目经理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 册证书和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近 5 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今)具有担任 10 万 千瓦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施工项目经理业绩。 (6)其他要求: 1)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近 5 年(2018 年 11 月 1 日至今)应具有担任 10 万千瓦 及以上集中式光伏工程施工项目经理或技术负责人业绩; 2)投标人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有 C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拟派项目管理机构的主要人员应是投标人本单位人员(注:需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 2023 年 12 月 15 日 00 时 00 分起至 2023 年 12 月 20 日 台(https://www.cnncecp.com)进行发布。潜在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 子采购平台已经注册的,可直接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尚未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 电子采购平台注册的,应于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 16 时 00 分止(北京时间,下同)。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招标文件将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购平台完成在线注册(见平台首页服务中心-供应商服务)后登录参与本项目投标。投 标人登录后点击“我要参与”,选择要参与的项目(XXXX 采购项目),将招标文件费用支 付成功的截图作为附件上传,即可下载招标文件。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 台客服电话:021-61592300(工作日 9:00-11:30 13:30-17:00)。 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将在发售期结束后自动关闭参与入口,未能 按时完成参与、购买招标文件相关工作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与投标。 4.3 招标文件费用支付及发票领取 (1)招标文件费用:人民币(大写)壹仟元整(¥1000.00),售后不退。 (2)支付方式:登录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chinab rr.com)完成下列操作流程:网站首页→招标公告查询到欲报名项目的招标公告→点击 该招标公告所在页面最下方的“立即投标”按钮→跳转至江河润泽招标采购平台(以下 简称“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进行登录(首次登陆须进行免费注册)→点击“寻找招标 项目” →找到本项目点击“立即投标”→选择相应标包后点击“立即购标”→选择对应 支付方式进行下单支付,完成支付操作后应保存支付成功的截图。“润泽中招联合平台”客服电话:17633091229 或 010-86397110(工作日 9:30-12:00 13:30-17:00)。只有支 付成功的潜在投标人才能获取招标文件。潜在投标人如在招标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支付 成功仍不能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请及时联系工作人员。 (3)发票领取:选择“我需要发票”的潜在投标人可通过“润泽中招联合平台”自行下载发票,发票一律为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4.4 其他事项说明:未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有文件证明下列 情形的除外: (1)作为潜在投标人的办事处或分公司代为购买招标文件的; (2)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因兼并、重组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 名称变化的。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4 年 1 月 5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时间、地点递交,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进行 提交,其他任何方式提交将不予接受。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https://www.cnncec p.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和北京江河润泽工程 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chinabrr.com)上发布。其它任何媒介转载无效,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均不承担因此带来的一切后果。 7. 其他说明 7.1 投标人须遵守招标人的保密规定。 7.2 对于其它公司利用本公司发布的招标信息进行诈骗的行为,本公司将不承担任 何责任,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人权利。 7.3 本项目采用电子招标方式,投标人须先取得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 平台核发的 CA 数字证书,使用 CA 数字证书制作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须 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完成投标。如因未能及时 取得 CA 数字证书或 CA 数字证书有效性不足导致的无法正常投标,招标人/招标代理机 构(如有)不承担任何责任。 7.4 电子投标详细操作请登录平台账号,从“下载中心”-“操作手册”中获取《电 子采购平台-供应商(公开)全电子》。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华(沙湾)电力开发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沙湾市乌鲁木齐东路 41 号(原交警大队办公楼)联 系 人:*** 电 话:*** 电 子 邮 件:1352603521@qq.com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电 话:***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 188 号总部基地 18 区 11 号楼 联 系 人:*** 招标文件异议接收人:陈川 联 系 电 话:010-53105841 电 子 邮 件:yanl@chinabrr.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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