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放疗科后装治疗机铱192放射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放疗科后装治疗机铱192放射源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阿克苏地区 | 采购单位 |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
招标代理机构 | 阿克苏疆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放疗科后装治疗机铱192放射源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放疗科后装治疗机铱192放射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凯旋路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DYY-2024-04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放疗科后装治疗机铱192放射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放疗科后装治疗机铱192放射源。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医院提出申请的15个日历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2.提供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出具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的三个月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的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供应商代缴其社会保险))加盖单位公章;6.法定代表人参加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7.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凯旋路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地址:温宿县长兴街15号)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地址:温宿县长兴街15号)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北京西路25号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疆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凯旋路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放疗科后装治疗机铱192放射源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阿克苏市凯旋路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ADYY-2024-04
项目名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购置放疗科后装治疗机铱192放射源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6.4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26.4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购置放疗科后装治疗机铱192放射源。
备注:
合同履行期限:医院提出申请的15个日历日完成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实施办法》(新财规〔2021〕6号);(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3)《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有效经年检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原件、《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原件;2.提供有效辐射安全许可证原件;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财务审计报告原件),企业成立不足一年的,须提供企业成立以来的财务报表加盖单位公章;4.提供近期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出具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的三个月完税证明①若供应商某月税收为零申报,须提供当月加盖税务局公章的无欠税证明(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5.提供委托代理人2024年1月至今任意连续的三个月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缴纳税收的凭据和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供应商的社会保险为委托第三方代缴,还需同时提供供应商与第三方服务机构签署的服务合同(合同中应明确写明第三方为供应商代缴其社会保险))加盖单位公章;6.法定代表人参加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参加应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7.供应商如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注:获取谈判文件时携带以上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否则不予认可。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最终资格资质的通过或合格。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7月29日 至 2024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阿克苏市凯旋路23号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方式:报名成功后获取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地址:温宿县长兴街15号)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08月01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阿克苏药品集散中心办公大楼(地址:温宿县长兴街15号)办公大楼一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请各供应商随时关注本项目的变更、答疑、澄清文件。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地址:新疆阿克苏市北京西路25号阿克苏地区第一人民医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阿克苏疆山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克苏市凯旋路康乐新村一号楼四单元16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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