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北屯经开区南区基础设施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鸿福西路以南片区)EPC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北屯经开区南区基础设施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鸿福西路以南片区)EPC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北屯市 | 采购单位 |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中正恒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北屯经开区南区基础设施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鸿福西路以南片区)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北屯经开区南区基础设施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鸿福西路以南片区)EPC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北屯经开区南区基础设施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鸿福西路以南片区)(招标项目编号: E6610004002240466)
已由 第十师发展改革委、北屯市发展改革委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4〕59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新建一级供热管网管道总长2x10014米,供热管网最大管径DN500,管网最小管径DN200。新建供热负荷8MW热力站一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2 类)。(2)施工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
1.项目总负责人: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若施工项目经理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2 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牵头人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0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第十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十师住建局
十一、联系方式
一、招标条件:
本北屯经开区南区基础设施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鸿福西路以南片区)(招标项目编号: E6610004002240466)
已由 第十师发展改革委、北屯市发展改革委 以师市发改投资发(2024〕59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十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第十师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
3.工程规模:新建一级供热管网管道总长2x10014米,供热管网最大管径DN500,管网最小管径DN200。新建供热负荷8MW热力站一座。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供货期(天) |
E6610004002240466002001 | 北屯经开区南区基础设施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鸿福西路以南片区)EPC | 1.主要建设内容:新建一级供热管网管道总长2x10014米,供热管网最大管径DN500,管网最小管径DN200。新建供热负荷8MW热力站一座。2.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 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3.设计工作包括:施工图设计和施工全过程的限额设计服务。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4.施工范围包括:北屯经开区南区基础设施配套供热管网工程(鸿福西路以南片区)EPC施工设计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施工图预算须由招标人委托的造价咨询机构进行审查。5.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材料、设备的采购、 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 | 338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资质要求: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1)、(2)资质:
(1)设计资质须满足: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合格有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 GB2 类)。(2)施工单位: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B2资质,并具有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主要负责人员要求:须为投标人单位在册正式员工,需提供项目负责人近3个月社保证明。
1.项目总负责人:①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②需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③需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④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
2.项目设计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
3.施工项目经理: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需提交无在建承诺书,若施工项目经理符合项目总负责人资格要求的,允许兼任项目总负责人);
3.2 企业信誉: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必须在国家企业信 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及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jzsc.mohurd.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1)投标人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双方需满足各自专业在本项目中的资质要求,且必须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并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将联合体协议书随投标文件一起递交。联合体数量(含牵头单位)不得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一家,设计单位一家,施工单位为牵头方)(2)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对联合体投标的有关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4 其他要求:(1)单位负责人存在交叉持股或交叉任职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投标无效。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2)投标单位牵头人需将企业信息和相关人员信息在兵团建筑业监管平台上录入。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08月01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08月06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1时0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08月21日 11时00分
2.开标地点: 第十师不见面开标系统
八、其他说明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第十师住建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 北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中正恒通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 |||||
地 址: | 新疆北屯市工业物流园区光明路一号 | 地 址: | 新疆北屯市昆仑街友谊北路936-3号 | |||||
联 系 人: | *** | 联 系 人: | 李莉 | |||||
电 话: | *** | 电 话: | 18690605120 |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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