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金龙油田金龙54、金222井区金223_H、金226_H、金228_H井试采地面工程(二次)
【招标公告】金龙油田金龙54、金222井区金223_H、金226_H、金228_H井试采地面工程(二次):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克拉玛依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 项目名称 | 金龙油田金龙54、金222井区金223_H、金226_H、金228_H井试采地面工程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金龙油田金龙54、金、金222井区金 井区金223_H、金、金226_H、金、金228_H井试采地面工程(二次)
招标编号:ZY24-XJK24-GC04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龙油田金龙54、金222井区金223_H、金226_H、金228_H井试采地面工程(二次)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 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建设资金来自计划投资(新油计2024【25】号),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概况:根据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产能建设部署《金龙油田金龙54、金222井区金223_H、金226_H、金228_H井试采地面 工程意见》方案,需在金龙54、金222井区内对金223_H、金226_H、金228_H三口井完成工艺、电气、土建等地面配套。工程内容: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2023年度产能建设地面工程,根据目前产能建设部署,对金龙54、金222井区内建设单井拉 油点三座及配套电气、土建等建设工程。
施工地点:金龙54、金222井区。
工期:自接到招标人《地面工程施工通知单》起单井30个日历天完工;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31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2、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要求;
2.1具有有效期内石油化工工程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3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资源库内承包商。
2.4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许可子项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原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资质),过渡期证件有效期和变更等事项应符合《市 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22〕17号)文件的规定。
2.5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类似工程业绩。
3、项目经理要求
3.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
3.32021年1月1日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 项与本项目相关的项目经理业绩。
注:1)提供证书和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其中,注册建造师资格需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进行查询,并将载有“执业注册信息”的查询结果页面进行截图,载入投标文件中;2)项目副经理 不能等同于项目经理。
4、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4.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4.2技术负责人: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或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4.3质量管理员:取得省、直辖市、自治区、行业颁发的质量培训合格证书。
4.4安全管理员:取得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或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注:1)提供近6个月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员、安全管理员的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2)提供证书和 相关佐证资料的影印件。
5、信誉要求
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5.3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 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 名单日期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之前的。
5.4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信誉要求可以保留)
5.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7月10日至2024年7月22日(北京时间,下同),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 进行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后,登录https://ebidmanage.cnpcbidding.com/bidder/ebid/base/login.html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 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①如未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上注册过的潜在投标人需要先注册并通过平台审核。
②办理本项目标书费缴纳事宜。登录http://www2.cnpcbidding.com网址使用电子钱包进行标书费和的缴纳。
③此次采购招标项目为全流程网上操作,投标人需要使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U-key才能完成投标工作,因此要求所 有参与本次采购招标的投标人必须办理U-key(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首页----操作指南---《关于招标平台U-KEY办理和信息注册维护通知》)。其他具体操作请参考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操作指南中“投标人用户手册”的相关章节,有关 注册、报名等电子交易平台的操作问题也可咨询技术支持团队相关人员,咨询电话:4008800114转电子招标平台。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售后不退。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领取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439办公 室,联系人:张波,联系电话18309906119。设计图纸及技术资料保密,应签署保密协议。
标书费统一开具增值税普通电子发票。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所有投标人应于2024年7月31日10时00分之前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递交成功。
5.2①电子投标文件应在首页使用数字证书(Ukey)进行电子盖章(非纸质盖章后扫描的印章)。在电子投标文件首页使用 Ukey电子盖章视为对电子投标文件所有内容进行了签字和盖章。
②既无电子签章又未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对要求的内容签字、盖章的,为无效投标。
③要求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对要求的全部内容签字、盖章。
5.3所有投标人在开标截止时间前应进行电子投标文档验签工作。
5.4投标人无需前往新疆克拉玛依市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楼B座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所有投标人于规定时间进入电子交易平台开标大厅。开标地点为中国石油招标中心新疆分中心210室。
5.5逾期送达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6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 / 的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为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线上提交。保证金交 款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7所有投标人请仔细阅读《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和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http://www.cnpcbidding.com)上发布。
7.注意事项
本项目中标结果公告发布后,会向中标人预留在中国石油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中的联系人手机号码(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 联系人手机号码)发送消息提醒,中标人须按照短信提示,登录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辅助系统)
(http://www.xjfgs.com:9090/ba)下载《缴费通知单》并按照要求缴纳招标服务费。缴费通知单发出三个工作日内,中标人须 按照要求完成缴费并上传银行缴费凭证,未完成操作且未与项目负责人联系说明事由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 担。
中标人的辅助系统登录账号为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请务必确保电子交易平台联系人手机号码为贵公司招标业务人员 的手机号码,如因号码有误等原因致使中标人无法收到短信提示的,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中标人自行承担。今后缴费通知 单、中标通知书都将在辅助系统中向中标人推送,请中标人及时登录辅助系统进行查看和下载。《招标辅助管理信息系统操作 手册》已作为附件与招标文件一并发布,请投标人及时进行下载和学习。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石油新疆油田分公司(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
地址:克拉玛依市迎宾路66号
玛湖勘探开发项目部:粱延鹏
联系方式:***
招标机构: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
地址:友谊路115号联合办公大楼B座
联系人:***
电话:***
2024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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