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招标公告】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4-083
项目名称: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
数量: 24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对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24个项目进行竣工测绘。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建筑物的高度及层高及其它需要测绘的内容等。(具体详见参数及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4).投标企业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或乙级以上;
6).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2960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恰县天合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友谊路117号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谈判文件.pdf
192.2K
服务需求.doc
57.5K
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08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WQZFCG(ZB)-2024-083
项目名称: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
数量: 24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对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24个项目进行竣工测绘。建筑物的平面位置、建筑物的高度及层高及其它需要测绘的内容等。(具体详见参数及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具体以甲乙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1).具备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副本;
2).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投标企业须提供投标人(被授权在职人员)提供依法缴纳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据;
4).投标企业需提供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应具备测绘资质证书乙级或乙级以上;
6).投标企业需提供中小企业的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8月05日至2024年08月07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6:3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08月14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采购人与招标代理机构经协商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为:12960元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恰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乌恰县天合路12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亿正恒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阿图什市友谊路117号501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乌恰县保障性住房公租房补建项目一期等24个项目竣工测绘服务项目谈判文件.pdf
192.2K
服务需求.doc
57.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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