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某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等材料询价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4-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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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新疆和硕某部 |
招标代理机构 |
陕西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某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等材料询价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某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等材料询价采购项目(第二次)询价公告
(招标编号:2024-JZGXXX-W4025)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巴音郭楞蒙古白治州,和硕县
一、招标条件
本某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等材料询价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
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28.87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和硕某部。本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某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等材料询价采购项目(第二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某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等材料询价采购项目(第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某部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等材料询价采购项目(第二次))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基本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
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
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
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
姻亲关系。
4.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cn) 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
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
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二、特定资格条件
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满足询价文件要求(企业法人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
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应当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事业单位
应当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书”,未换证的应当提供“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和组
织机构代码证”军队单位不作要求。报价供应商在资格证明文件中如有两个以上名称的,
应当提供市场监管部门出具的其为同一单位书面证明材料军队单位或事业单位,可以提供
其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材料);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含授权代表在报价前4个月内(不含报价当月)连续3个月由报价
供应商缴纳社保证明材料);
4.至申领询价文件截止时间,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
单位除外);
5.供应商承诺声明(承诺声明应当包含:供应商诚信承诺、保密承诺、诚信责任保证金
承诺、未被列入违法失信名单承诺、关联关系企业不参与采购活动承诺、前3年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没有发生过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书面声明、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的书面声明、具备履约专业能力的书面声明);
6.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纳税证明材料(根据税务部门出具
的完税凭证或纳税的银行转账汇款单、对账单等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税种和缴纳所属时
期(认定税种不包括个人所得税);军队单位不作要求;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纳税的,提供相
应证明材料);
7.报价供应商近一年内(报价截止时间前)任意6个月缴纳社会保障金证明材料(根据银
行转账汇款单或社保(税务)部门出具的缴纳社会保障金的凭证判定,证明材料应当显示险种
和缴纳所属时期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金的报价供应商,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代缴社保证明材料不予认可);
8.报价供应商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1年的审计报告(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
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所有者权益变动表(无所有者权益表的提供书面说
明)、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
的签字和盖章。军队单位、事业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可由上级管理部门批复的决算
或内部会计报表代替。军队单位、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成立不足3年的,按实际年限提供);
9.询价保证金满足询价文件要求(根据报价截止后采购机构现场公布询价保证金缴纳情
况判定);
10.密封满足询价文件要求;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报价;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8月05日09时00分到2024年08月09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一)申领时间:2024年08月05日到2024年08月09日,每日上午9:00
至12:00,下午13:30至17:30. (二)申领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高新新天地2
号楼 2402. (三)申领询价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加盖公章(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4.
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事业单位、军队单位不需要提供);5.报价供应商主
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6.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列入军队供应商暂停名单,未在军
队采购供应商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内的承诺书;(四)申领方式采取线下线上相结合的发售
方式。采取线下申领方式报价供应商携带资料赴报名现场,经审查合格后领取询价文件。采
取网上申领方式报价供应商采取发送电子邮件方式递交报名资料,邮件主题:项目名称+项
目编号+公司名称;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 格式文件,
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材料审核通过后,采购机构联系人向供应商邮
箱发送询价文件电子版;审核未通过的,采购机构联系人以邮件形式回复审核
357433504@qq.com. (五)询价文件售价:2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8月13日10时00分
递交方式: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8月13日10时00分
开标地点: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高新新天地2号楼2402
七、其他
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 和陕西采购与招标网
(http://bulletin.sntba.com)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和硕某部保障部。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和硕某部
地 址:新疆和硕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普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科技四路高新新天地2号楼24层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357433504@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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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宴祁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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