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塔城地区塔城市2024年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4-09-01

【招标公告】塔城地区塔城市2024年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塔城地区塔城市2024年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塔城地区塔城市2024年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塔城地区塔城市2024年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已经由塔城地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塔地发改投资[2024]29号文、塔地发改项目[2024]80号文。招标人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和地方配套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塔城地区塔城市2024年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37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本工程拟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塔城市
2、项目规模:对塔城80个小区燃气管网及设施进行更新改造,建设规模:更换15000户的不锈钢波纹管、镀锌钢管,管道长度总计75000 米;25000 户安装燃气安全装置及配套附属设施总计25000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项目清单及初步设计文件)。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EPC+O总承包标段
标段(包)编号:65420124082900320001001
标段(包)名称: 塔城地区塔城市2024年燃气管网老化更新改造项目EPC+O总承包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本工程的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竣工交付、缺陷责任期工作和最终接收、运营管理等国家要求的所有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环保、工期和造价、后期运营等全面负责,为交钥匙工程,具体内容如下:设计工作包括:设计阶段包含施工图设计(含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办理项目前期手续和施工全过程的设计服务内容,施工图须经招标人确定并通过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采购范围包括:与工程项目相关(施工图载明的)所有建筑材料、设备的采购、运输、安装、验收保管等全部采购内容。施工范围包括:本项目EPC+O总承包施工图设计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全部工作内容运营范围括:本项目建设完成后,招标人将形成的固定资产统一交由运营单位运营管理(运营单位自负盈亏),委托运营期限为10年。  
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0月1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9月20日
总工期:345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
①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具有合格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自治区外建筑企业应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②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燃气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③运营单位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信良好。
④安全生产许可证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及项目班子成员要求:
①拟派总承包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建筑师或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或注册建造师且依法在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单位注册执业,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未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总承包项目经理与施工项目负责人可以为同一人;
投标文件中所报项目经理与下载招标文件时填写的项目经理必须一致。
②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含)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③设计负责人要求:拟派设计负责人须需具备暖通(动力或热力)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或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或动力);
④运营负责人:须为运营单位在职人员,提供在本公司的社保证明(连续近三个月);
⑤拟派项目管理班子:施工技术员,质量检查员,安全检查员,资料员,提供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证(法定代表人(A证)、施工项目负责人(B)证、安全员(C)证),设计各相关专业人员由投标人自行配备;
(5)自治区区外企业参与投标的:按照《关于进一步推动自治区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新建建〔2018〕10号)要求,提供有效的信息报送手续。
3、企业及总承包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中设计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复印件或合同协议书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近的工程(市政类)设计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②投标人或联合体中施工单位(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施工类似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近的工程(市政类)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③总承包负责人提供工程总承包类似业绩或设计类似业绩或工程施工业绩不少于1项,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领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项目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复印件,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信息,具体时间以签订合同为准);(类似业绩指与发包工程相近的工程(市政类)设计或工程施工或工程总承包项目)。
4、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将被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②投标人或联合体各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5、财务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牵头方(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提供近三年(指2021年度、2022年度、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
6、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各方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但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3家,本项目牵头方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运营单位、设计单位为联合体成员单位;联合体各方应当分别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相应项目的资质条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签约及履行合同和协议中应承担的义务和法律责任。②组成联合体投标应符合对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工程项目的投标;③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联合体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招标人,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④联合体成员若为自治区区外企业需提供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设计负责人、且项目施工班组人员须为进疆企业信息报送手续中登记人员;⑤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⑥所有成员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4年8月31日至2024年9月25日,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19:30  
2、领取方式:请到塔城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费用:0元
五、投标文件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9月26日 上午11:00
2、递交方法: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9月26日 上午11:00
2.开标方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开标地点: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巴克图路地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
七、其他公告内容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塔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                      地  址:新疆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
5-1门头
邮  编:                            邮  编:834700
联系人:***                        联系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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