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KZCG-2024-09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2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分行需要驾驶服务、厨师服务、其他服务等共计 9 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供应商应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与本业务相关的服务内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本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 公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年 01月01日以来同类业绩。供应商至少提供一个合同业绩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 证明材料;
8.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 象”需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9.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1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 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 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3.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 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4.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5.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6.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
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9月10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售价: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11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11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七、其他
1.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
2.中标人数量:1 家
3.服务期:12 个月(即 2024 年 10 月 01 日-2025 年 09 月 30 日)
4.续签管理:本项目无续签管理
5.招标文件发售:各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没有关联关系声明、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 材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质要求 10-16 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形成 PDF 文档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15147455@qq.com 进行审核。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门户网站(www.boc.cn) 、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进行发布。
7.监督举报方式: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 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 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908-6667306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新疆阿图什市松他克南 5 院
8.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 的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地 址:新疆阿图什市松他克南 5 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 9 号楼 11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15147455@qq.com
(招标编号:KZCG-2024-09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阿图什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72 万元,招标人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分行需要驾驶服务、厨师服务、其他服务等共计 9 份】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克州分行后勤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及所报产品/服务的资质要求如下:
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 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投标供应商应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有与本业务相关的服务内容(提供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新公司成立不满一年的需提供本公司近一年的财务报表并加盖 公章);
(二)其他必须满足的要求:
1.投标人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不得直接或间 接地与招标人为本项目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2.投标人必须从招标代理机构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不能参加本次招标。
3.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项目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5.投标人不得将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6.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须提供合同签订时间为 2021年 01月01日以来同类业绩。供应商至少提供一个合同业绩或中标通知书(合同复印件或中标通知书加盖供应商公章);
7.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供应商须提供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 证明材料;
8.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 象”需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列 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wenshu.court.gov.cn/)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9.近 3 年(2021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
10.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 内。
1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 下的采购活动。
12.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 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 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 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3.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本项目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
(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 联关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4.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 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5.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 其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6.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
未被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年09月04日10时00分到2024年09月10日19时30分
获取方式:邮箱获取;售价:300 元人民币(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09月24日11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11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09月24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喀什市川渝大厦(城东大道)11层1116 室)纸质文件递交
七、其他
1.响应缺漏项处理: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货物及服务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
被拒绝。
2.中标人数量:1 家
3.服务期:12 个月(即 2024 年 10 月 01 日-2025 年 09 月 30 日)
4.续签管理:本项目无续签管理
5.招标文件发售:各投标人将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2023 年度审计报告、与招标人和代理机构没有关联关系声明、类似业绩合同或中标通知书、半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费证明 材料、“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截图”、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资质要求 10-16 声明(格式自拟)加盖公章形成 PDF 文档并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发送至代理机构邮箱 115147455@qq.com 进行审核。
6.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银行门户网站(www.boc.cn) 、中国招标投标公 共服务平台、中招联合招标采购网上进行发布。
7.监督举报方式:供应商与采购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采购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 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采购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采购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 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908-6667306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新疆阿图什市松他克南 5 院
8.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 的项目。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采购人纪委办公室。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克孜勒苏柯尔克孜自治州分行
地 址:新疆阿图什市松他克南 5 院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天合新动力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 198 号 9 号楼 11 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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