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抢险救援服、灭火防护服集中拆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4-09-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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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抢险救援服、灭火防护服集中拆改服务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抢险救援服、灭火防护服集中拆改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线上获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0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JMDHZ2024-097
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抢险救援服、灭火防护服集中拆改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1.8855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1.885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对消防救援队伍以前采购抢险救援服、灭火防护服背部去字印字,更换左右胸前魔术贴、更换左臂魔术贴等,拆改后的款式符合2024年6月25日国家消防救援局办公室发布的最新关于规范防护服款式标识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后3日历日完成拆改服务。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 √ 中小 √ 小微企业采购。即: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或工程承接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制造、服务、工程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小微企业承接。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需提供有效期内统一社会代码的营业执照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3.2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人)及身份证或具有法定效力的法人授权委托书(非法人,须明确采购项目及包段名称、授权事项、权限、期限等)、被委托人身份证。3.3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自本公告发出之时起尚在处罚期内的或限制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企业)将拒绝其参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9月24日  至 2024年09月30日,每天上午10:00至13:30,下午15:30至19: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线上获取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
方式: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经办人提供公告资格要求的资料:法人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相关查询截图等资格要求资料送到指定获取地点或指定邮箱(597348207@qq.com)后,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线上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0月12日 11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线下投标,采用纸质投标文件。若供应商参与投标,自行承担投标一切费用。
2、招标代理服务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以中标金额为基准价下浮20%。由中标(成交)人支付。”
3、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经主管预算单位统筹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6%~1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2%~3%(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     
地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凤起街2166号        
联系方式:***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明德惠泽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丽景街198号10栋办公1809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附件下载:乌鲁木齐市消防救援支队2024年老款抢险救援服、灭火防护服集中拆改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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