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1团街区提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

所属地区:新疆阿勒泰地区 发布日期:2024-1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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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阿勒泰地区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文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1团街区提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1团街区提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1团街区提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编号: E6607004002240661)
已由 第七师胡杨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师市发改发[2023] 39号批准建设,
项目资金来源为政府,
招标人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实施地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七师
  2.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1团(G217国道以东、胡杨河路以南、阿勒泰街以西、准噶尔路以北范围内)。
  3.工程规模:本项目改造道路非机动车道改造面积2.65万平方米、铺装人行道改造面积3.61万平方米、商铺宅前地坪改造面积4.8万平方米、沿街商铺外立面改造面积6.24万平方米、新建路灯219 盏、人行道灯265盏、绿化补植2.42万平方米及其他相关附属设施改造。
本项目共计5条街区改造,分别为准噶尔路(217国道-阿勒泰街)街区,塔城街(伊犁路-准噶尔路)街区,规划五路(准噶尔路-规划一路)街区,塔城街(准噶尔路-规划一路)街道,阿勒泰街西侧(准噶尔路-规划一路)街区。
  4.本次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
标段名称
招标范围
工期(天)
E660700400224066100100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131团街区提升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施工四标段)
准噶尔路街区(滨河街-物华街)宅前地坪、人行道、非机动车道改造、准噶尔路街区(滨河街-217国道)机动车路缘石、道路标线、路灯、绿化等改造、丰登园北门门卫及门头一座,丰登园沿街商业改造,塔城街街区改造、塔城街两侧商业改造的施工(具体详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所含全部施工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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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条件:1、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在新疆工程建设云https://jsy.xjjs.gov.cn/home和兵团建筑业监管信息化工作平台http://49.119.98.70:8025/dtjg/frame/xjbtbasedata/newbasedatazh/pages/default/index.html无在建查询截图)。
2、其它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2>.报名时所提供的项目经理与参与投标时的项目经理必须为同一人,如果项目经理更换投标无效。 
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 资格后审 。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须知
  注:投标单位须办理CA(标证通)证书,通过CA(标证通)证书登录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进行填报入库信息;信息审核后方可进行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各主体类型下领取招标文件。
  具体注册事宜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通知公告《关于注册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主体信息库有关问题的说明》、《关于兵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启用“标证通”的通知》、《关于办理兵团公共资源一体化平台网上交易系统CA(标证通)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
五、招标文件获取
  1.领取时间:2024年10月04日 00时00分至 2024年10月09日 23时59分
  2.领取方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自行下载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时30分
  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将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2024年10月24日 10时30分
  2.开标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不见面开标大厅
八、其他说明
  1.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需要递交电子投标文件,无需递交纸质文件。 3.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和地点见招标文件。加密电子投标文件(.BTTF格式)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电子交易平台(https://ggzy.xjbt.gov.cn)上传完成。 4.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交易的模式。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不见面开标系统(登录地址详见网站操作手册)完成远程解密、评标办法与系数抽取、文件传输、提疑澄清、开标唱标、结果公布等交互环节。投标人必须使用能正确解密投标文件的“CA锁”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远程解密,因投标人原因未能解密、解密失败或解密超时,视为投标人撤销其投标文件,系统内投标文件将被退回;因招标人原因或网上招投标平台发生故障,导致无法按时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或开、评标工作无法进行的,可根据实际情况相应延迟解密时间或调整开、评标时间(友情提示:若投标人已领取副锁(含多把副锁)请注意正副锁的使用差别,务必使用生成投标文件的那把锁解密)。 5.逾期上传/送达的或者未上传/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按照《关于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全面推广电子保函应用的通知》企业可以以电子保函的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工程质量保证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推荐各交易主体使用电子保函代替现金方式缴纳保证金,除现金形式外,不得排除电子保函等非现金方式。在电子保函的申请、使用、查看应用过程中遇见问题可咨询技术支撑方:400-998-0000;0991-8844613。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十、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十一、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七师一三一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文晟工程管理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准噶尔路71号

地 址:

新疆伊犁州奎屯市伊犁路63号办公楼三楼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凌杰
电 话:

***

电 话:

0992-7253835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_____________(签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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