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
【招标结果】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乌鲁木齐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
中标候选人公示
乌鲁木齐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信息
一、评标结果公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交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 S103线芨南立交至艾维尔沟至阿乐惠镇公路工程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特许经营者 | |||
招标人 | 乌鲁木齐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杰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联系电话 | *** | |
开标地点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龙盛街益民大厦5楼) | 开标时间 | 2024年10月8日11时00分 | |
公示期 | 2024年10月9日至2024年10月11日 | 投标最高限价 | 本项目建筑安装工程费按批复的初步设计概算中“第一部分 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不低于8.0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初步设计概算建筑安装工程费下浮率 | ||
第一名 | 联合体牵头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合体成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交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 8.00% | ||
第二名 | 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 8.00% | ||
第三名 | 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8.00% |
乌鲁木齐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管理中心
2024年10月8日
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信息
一、评标结果公示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联合体牵头人:新疆交通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联合体成员:新疆交通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新疆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新疆交投养护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新疆冶金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疆交投资本控股有限公司、新疆交投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投标文件填报的项目业绩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S20五工台至克拉玛依一级改高速公路项目 | 投融资业绩 |
2 | 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一期工程(黄花沟至乌鲁木齐段)项目 | |
3 | S21阿勒泰至乌鲁木齐公路建设二期工程(阿勒泰至黄花沟段)项目 | |
4 | 国道218线那拉提至巴仑台公路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 | |
1 | G30乌鲁木齐至奎屯段改扩建项目 | 运营业绩 |
2 | G7线大黄山至乌鲁木齐段改扩建项目 | |
3 | G30吐鲁番至小草湖公路项目 | |
4 | S20五工台至克拉玛依一级改高速公路项目 |
第二中标候选人:中交一公局集团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填报的项目业绩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贵州省德江(合兴)至余庆高速公路PPP项目 | 投融资业绩 |
1 | 贵州省剑河至榕江高速公路PPP项目 | 运营业绩 |
第三中标候选人:浙江交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投标文件填报的项目业绩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
1 | 甬舟高速公路复线金塘至大沙段工程PPP项目 | 投融资业绩 |
1 | 杭州至宁波国家高速公路(杭绍甬高速)杭州至绍兴段工程PPP项目 | 运营业绩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投标人名称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综合评标得分或备注 |
/ | / | / | 无 |
其他需说明事项 | / | ||
行政监督部门名称及联系电话 | 行政监督:0991-4187123(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招标办)、纪检监察:0991-4886309(乌鲁木齐市交通运输局)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人对评标结果异议答复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收到异议答复之日起10日内向负责监督项目招标的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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