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2024年鸟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4-10-10

【招标公告】2024年鸟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公开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乌鲁木齐市 采购单位 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人民政府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2024年鸟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2024年鸟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0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TY-2024-CGZB-1009-006
项目名称:2024年鸟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2024年鸟鲁木齐市乌鲁木齐县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萨尔达坂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项目建设内容为新建风光互补照明设施350盏,采用功率60瓦LED单臂路灯,单侧等距布置,灯具的安装间距为25~28米,灯具安装高度均为8米,道路交汇处路段加密布置。太阳能电池组件采用多晶硅80瓦太阳能板,70安培小时磷酸铁锂电池,具体详见采购清单(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天内完成供货,12天内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本单位注册、市政工程专业),且在有效期内、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1)主体信用记录符合政府采购活动要求投标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09日至2024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30日 11:0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人民政府
地 址: 乌鲁木齐县萨尔达坂乡人民政府院内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中天源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万科中央公园住宅楼1号楼2002室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附件信息:
萨尔达坂乡乡村振兴基础设施建设项目.pdf
228.5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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