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招标公告】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延期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4-132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
项目概况:我公司结合厂区地理位置,从降本增效角度出发,计划利用厂区停车区域和消防水池池面区域安装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系统设计光伏电池组在钢结构车棚和消防水池上采用平铺方式进行放置,光伏电池组件面积约5288㎡。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方式为用户侧0.4KV并网,主要用于公司生活、办公、汽车充电及部分生产用电。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合作,按20年协议期消纳80%以上的发电量计算(20年光伏组件衰减率不超过12%),我公司仅提供消防水池、办公楼区域场地位置,项目投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运维、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项目地点: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且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3、投标方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方未发生借取他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投标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5、投标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6、投标方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招标方进行复核。
7、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提供2020-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MWp以上业绩,业绩内容包含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或缺少内容,视为业绩无效。
8、企业专业资质:投标方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新能源设计乙级资质,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及运行维护服务企业资质、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电力承装、承试、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安全、质量管控方案、组织机构、人员管理、运维服务等内容描述。
10、投标人必须持有公司法人授权的委托证明,且为投标方公司入职一年以上的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付款时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实物支付。
13、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执行期20年,待合同执行完毕后,项目产权归属招标方。
14、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15、不允许转包。
16、踏勘现场说明
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对不进行现场踏勘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能源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hnygf.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与注册上传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8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65000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1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9:00。
通过登录广汇能源电子采购网(http://zc.ghnygf.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应将开票信息及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凭证均发至招标单位的商务联系人邮箱:774076769@qq.com。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58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6500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启东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1111629909101061780
行号:102306600016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9: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在开标前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并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需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到现场参加投标,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梁勇斌 电话:0991-2365975 15899166457
项目技术联系人:张斌 电话:18699514986
注册及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万倍倍 电话:18862826337
十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招标延期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人(单位)参加。
一、招标项目名称: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4-132
三、招标内容及概述:
项目概况:我公司结合厂区地理位置,从降本增效角度出发,计划利用厂区停车区域和消防水池池面区域安装分布式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系统设计光伏电池组在钢结构车棚和消防水池上采用平铺方式进行放置,光伏电池组件面积约5288㎡。光伏电站接入电网方式为用户侧0.4KV并网,主要用于公司生活、办公、汽车充电及部分生产用电。
招标内容:本项目拟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进行合作,按20年协议期消纳80%以上的发电量计算(20年光伏组件衰减率不超过12%),我公司仅提供消防水池、办公楼区域场地位置,项目投资、设计、供货、施工、调试、运维、手续办理等全部工作均由投标方负责。
项目地点:南通港吕四港区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相应实力的企业。
2、投标方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且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3、投标方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4、投标方未发生借取他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提供承诺函),投标提供的所有资质文件必须真实有效,保证合同执行期间有关证件、文件处于有效期。
5、投标方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所供货设备未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投标方单位公章)。
6、投标方需自行承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和国家企业信息公示系统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自行承诺,格式自拟,盖投标方单位公章),招标方进行复核。
7、业绩要求:投标方应提供2020-2024年度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1MWp以上业绩,业绩内容包含合同等相关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或缺少内容,视为业绩无效。
8、企业专业资质:投标方或其委托的设计单位应具备新能源设计乙级资质,委托的施工单位应具备光伏发电设备安装及运行维护服务企业资质、电力施工总承包三级资质或电力承装、承试、承修四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项目实施方案,安全、质量管控方案、组织机构、人员管理、运维服务等内容描述。
10、投标人必须持有公司法人授权的委托证明,且为投标方公司入职一年以上的正式职工(提供劳动合同),并提供缴纳一年以上的社保证明。
1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本项目付款时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汇票、实物支付。
13、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合同,合同执行期20年,待合同执行完毕后,项目产权归属招标方。
14、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15、不允许转包。
16、踏勘现场说明
本项目投标单位必须进行现场踏勘,对不进行现场踏勘的,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责任自行承担。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需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能源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hnygf.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与注册上传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58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65000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4年9月3日-2024年10月1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9:00。
通过登录广汇能源电子采购网(http://zc.ghnygf.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请投标人应将开票信息及缴纳标书费及保证金凭证均发至招标单位的商务联系人邮箱:774076769@qq.com。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58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165000元)
开户名:广汇能源综合物流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工商银行启东市支行营业部
账号:1111629909101061780
行号:102306600016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9: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5日(北京时间19:00)。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开标时间:2024年10月16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专人将投标文件递交到上述开标地点并完成广汇电子采购平台投标,在开标前需投标单位在广汇一采通注册的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做开标前身份证认证,并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本项目需投标单位法人或授权人携带身份证原件、授权书原件及资质原件(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专业资质、业绩等招标文件要求的相关证件)到现场参加投标,开标现场查验。如未携带或与提交资料不符情况,则视为自动放弃参与此次投标。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项目商务联系人:梁勇斌 电话:0991-2365975 15899166457
项目技术联系人:张斌 电话:18699514986
注册及退投标保证金联系人:万倍倍 电话:18862826337
十三、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清风广汇·直通车信访举报平台: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4年10月10日
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