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可研及初设竞争性磋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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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 采购单位 |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可研及初设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可研及初设 竞争性磋商公告(招标编号:ZDXG-2024-XM79-BD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回族自治州
一、招标条件
本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可研及初设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 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有资金 60 万元,招标人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 理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起点位于西黑山路,终点至国能煤制气,总长 7.51 公里,其中线路一 5.911 公 里、线路二 1.599 公里,为新建道路,道路等级为主干路,实施断面为 16 米行车道(四车 道)2x1.5 米土路肩=19 米。包括路基路面、交通、预理管、桥涵、照明等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可研及初设;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准东西黑山至国能煤制气进场道路项目-可研及初设)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一)基本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承诺书格式自拟)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相应证明材料或 承诺书格式自拟)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特定资质要求
2.1 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具备有效的营业 执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外企业提供有效的进疆承揽业务相关信息录入手续。须提供有效 的营业执照、进疆报送手续复印件加盖公章。
2.2 投标人需具备以下资质要求:需具备 <设计>综合类资质甲级;或<设计>市政(行业资质)
甲级或<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
2.3 投标人业绩要求:至少提供 1 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不接受转包、分包业绩,提供业绩 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和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反应投 标人名称及业绩内容。
2.4 投标人项目负责人要求:相关专业高级职称;承担过至少 1 项类似工程设计业绩。须提 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和合同等证明材料复印件,业绩需反映项目负责人。
2.5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最 高人民法院官网:http://www.court.gov.cn/)。
2.6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经营异常 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https://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有行贿犯罪记录的,将拒绝其参 加本次招标;
2.7 其他说明: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 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 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8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4 年 10 月 31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4 年 11 月 06 日 20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时间:2024 年 10 月 31 日至 2024 年 11 月 6 日,每天上午 10:00 时至 14:00 时,下午 16:00 时至 20:00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2、地点:新疆准东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天宜成商务中心 4 楼 407)线下获取。3、方式:现场获取,持以下资料获取招标文件;(1)法定代表人获取文件时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授权委托人报名投标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及被授 权人身份证正反面);(2)营业执照复印件;(3)开户许可证复印件。以上纸质版文件均 需加盖公章(鲜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鲜章),委托代理人需签字或盖章(鲜章)。4、售价:0.00 元/份。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2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 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 年 11 月 11 日 12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昌吉办事处 乌伊西路 67 号(建发园)2 楼开标 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七、其他
1、合同签订后 7 日(日历日)内根据委托方要求完成并提交成果。
2、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自治区各级相关规范、标准及技术要求,取得相应行政主管部门 的批复文件。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中心 地 址: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准东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准东经济技术开发区新城创四路 89 号天宜成商务中心 4 楼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zhundongxiangguan@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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