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裕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4-11-02

【招标公告】裕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裕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项目概况                                                    
    裕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KY-HWCG2024009 
    项目名称:裕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裕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编制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元):***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 399号)和《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 2022 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 号)文件要求开展裕民县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工作。(含磋商文件及采购需求全部内容。)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后,6个月内提交成果(具体按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的统一时点要求)。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供应商为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投标人应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并出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核发的土地评估机构备案函或具备有效的土地规划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1月04日至2024年11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1:00(北京时间)
    地点: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4年11月14日 11:00 (北京时间)
    地点: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无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裕民县塔斯特西路25号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楷源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塔城市团结居3-30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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