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结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_中标结果公示
【招标结果】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_中标结果公示: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标信息
中标单位 | 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中标金额 | *** |
联系方式 | *** |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_中标结果公示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标段1/标包1的中标人为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4年11月07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_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于2024-10-28 10:00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不含税总价***元,税率13%,含税总价6276020元。份额100%。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446211212@qq.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标结果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投标人未公开的投标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10-31 20:0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4年10月28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标段1/标包1的中标人为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4年11月07日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_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JYD20240500461),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 1.3服务地点:乌鲁木齐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份额100%。 1.5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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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标的产品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 2.4投标人应具备至少2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智慧校园建设或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或服务;网络安全建设或服务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8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电子文档,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电子文档。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框架如无订单或结算单,但有效发票中的产品明细与其对应的有效合同中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以发票金额计入业绩)。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电子文档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电子文档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电子文档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电子文档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电子文档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7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详见2.3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8月28日19时00分至 2024年09月04日20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9月24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大院二栋首层 乌鲁木齐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南门国际城A2号楼1单元505室 联系人及电话:******;冯立泉18899157888。 邮 编:830000 电子邮件:446211212@qq.com 纪检组(检察室)招标投诉电话:***-838068(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11.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请各单位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条件,对所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售出,售后不退。 11.2 请注意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需使用投标辅助工具制作,在制作中遇到问题可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 400-139-0123。 11.32023年3月1日起,启用通过移动保证金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各应答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在ES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支付中遇到问题咨询: 400-139-0123。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8月28日 |
本招标项目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XJYD20240500461),招标人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中捷通信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 |||||||||||||||||||||||||||||||||||||||||||||||||||
1、招标范围 1.1项目概况、招标内容: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服务,包含以下内容:
1.2合同有效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个月。 1.3服务地点:乌鲁木齐 1.4本项目不划分标包。中标1家,份额100%。 1.5本项目不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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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符合以下所有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2.2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开具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必须为采购标的的制造商或唯一代理商,且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的制造商和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投标。制造商进行投标的只需提供制造商承诺即可。代理商进行投标的须提供原厂商(制造商)对于标的产品的独家代理授权函扫描件。 2.4投标人应具备至少2个与本项目同类的往期业绩(业绩类型包括智慧校园建设或服务;网络工程建设或服务;网络安全建设或服务类),业绩累计金额(合同加框架)应不少于800万元(含税),合同实际签订时间应在2021年7月1日至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之间。 一、业绩须提供证明材料: ①普通合同须提供合同关键页电子文档,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及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的电子文档。②提供与该合同相对应的【一张】发票电子文档(包括发票扫描件、发票照片电子版、电子发票文档、发票截图等能证明发票真实有效的材料)及该发票在国家或地方税务局的查询结果截图。③业绩金额,单项合同以有效发票金额计算,框架协议以所提供的订单或相关结算证明对应的有效发票总金额为准(框架如无订单或结算单,但有效发票中的产品明细与其对应的有效合同中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以发票金额计入业绩)。单项合同须提供合同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框架合同须提供框架订单或结算证明对应的所有发票电子文档。 二、评审描述及提供资料要求 1、普通合同或框架协议关键页须能体现合同名称、合同当事人名称、标的、金额或数量(框架合同无具体金额予以认可)、签字或盖章、签订日期等信息。其中基于框架协议签订的订单或结算证明关键页中应能体现与框架协议的相关性(如框架协议名称、编号等),以及订单标的物名称、订单金额、订单签订日期等信息。 2、查询结果验真所截图片必须是状态正常的发票扫描件及“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验真截图,不可以是红冲、作废等异常状态,否则该发票电子文档无效,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电子文档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 3、评审过程中,将对全量或者部分发票电子文档的有效性进行查验,如提供虚假或经篡改的发票电子文档按提供虚假资料认定,将根据公司管理制度列入负面行为供应商,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发票电子文档有效性的基本要素至少包括:1)购买方和销售方须与有效合同签章的双方单位名称(含分支机构)对应;2)产品名称应与对应有效合同的产品类型相关或者一致,否则不计入业绩;(3)发票开具时间须在2021年7月1日和公告发布之日之间,且不早于合同生效日期。 4、凡是合同金额模糊不清或合同签订日期无法判断的均视为该笔合同业绩无效;如合同不只包含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应答人须将上述类似业绩要求的产品单独列出,并提供合同正文或订单或结算单等证明材料,否则不计入业绩金额之中。 2.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8信誉要求:满足经营状况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详见2.3 | |||||||||||||||||||||||||||||||||||||||||||||||||||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电子招标文件获取(采用电子招标适用)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09月24日20时00分至 2024年09月30日21时00分。 4.2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与的潜在投标人,请登录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http://b2b.10086.cn)进行购买招标文件(已在该系统注册过的投标人请直接登录系统购买招标文件,未在该系统注册的投标人请先进行系统注册而后购买招标文件)。 4.3 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提供操作手册,投标人可以下载并根据操作手册提示进行注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及投标。 4.4 招标文件费用:每套售价零元(¥0元),售后不退。支付要求:无。 注意:无论招标文件是否收费,投标人请务必在 标书售卖截止时间前 登录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进入“招投标操作”界面,选择招标项目进行招标文件购买操作;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 4.5 投标人针对投标人注册、购买、CA证书办理、网上应答操作等相关业务的咨询,请直接拨打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联系电话,详见系统首页“技术服务”专区。 4.6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办理CA证书,并使用CA证书进行加密后才能投标;否则将无法正常投标。CA证书具体办理流程参见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首页下方下载专区“CA证书办理及安装”说明。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本招标项目不接受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投标保函、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除外<如有>)。 5.2 电子投标文件的递交:电子投标文件通过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投标系统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10月24日10时00分。 5.3 本项目将于上述投标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可在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准时参加。 5.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异常的处理规则: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递交异常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需与系统支撑团队确认,若为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则应推迟该项目的投标截止时间(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直至该投标人完成电子投标文件递交;若非系统故障原因造成的,由该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5.5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5.5.1 逾期递交或者未递交中国移动电子采购与招标投标系统的投标人; 5.5.2 未按照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 |||||||||||||||||||||||||||||||||||||||||||||||||||
6、样品的递交 本项目不涉及样品递交 | |||||||||||||||||||||||||||||||||||||||||||||||||||
7、电子招标投标规则 7.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在系统上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 当所有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则推迟开标,直至投标文件可正常解密。当个别供应商电子投标文件开标解密异常时,由系统确认非系统原因造成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3 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是经过CA证书加密后上传提交的,任何单位或个人均无法在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下同)之前查看或篡改,不存在泄密风险。 7.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多次提交或撤回电子应答文件,提交新投标文件前需撤回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且前一次提交的电子投标文件系统将彻底删除。 7.5 投标人可以登录系统查看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提交结果,了解和确认电子投标文件提交状态。 7.6 系统提供递交电子投标文件的渠道: 系统仅支持通过辅助投标工具进行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 |||||||||||||||||||||||||||||||||||||||||||||||||||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红光山路1966号 联系人:*** 电 话:*** 招标代理机构: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较场西路21号大院二栋首层 乌鲁木齐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南门国际城A2号楼1单元505室 联系人及电话:******;冯立泉18899157888。 邮 编:830000 电子邮件:446211212@qq.com 纪检组(检察室)招标投诉电话:***-838068(只受理投诉,不接受业务咨询)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潜在投标人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 |||||||||||||||||||||||||||||||||||||||||||||||||||
10、免责声明 我公司发布本次项目招标采购信息的官方媒介包括: 工信部通信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平台 (https://txzbqy.miit.gov.cn/)、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http://b2b.10086.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cebpubservice.com)。除上述外,我公司不在其他任何网站、论坛等媒介上发布任何招标采购信息,其他任何媒介上转载的、以我公司为采购主体的招标采购信息均为非法转载,均为无效。 | |||||||||||||||||||||||||||||||||||||||||||||||||||
11、附加项 11.1鉴于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将由评标委员会依法评审,请各单位仔细阅读资格审查条件,对所提交资料的有效性和真实性负责。招标文件一经售出,售后不退。 11.2 请注意本项目为结构化项目,需使用投标辅助工具制作,在制作中遇到问题可咨询中国移动采购与招标网技术支持,电话: 400-139-0123。 11.32023年3月1日起,启用通过移动保证金平台缴纳保证金功能。各应答人获取采购文件后,在ES系统“供应商管理-投标管理-投标保证金缴纳”菜单页面中选择当前项目进行缴纳申请,系统自动跳转到中移金科保证金管理平台。支付中遇到问题咨询: 400-139-0123。 | |||||||||||||||||||||||||||||||||||||||||||||||||||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2024年09月24日 |
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2024年乌鲁木齐分公司新疆师范大学一期全光网升级改造项目采购项目于2024-10-28 10:00开标,并按照国家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载明的评标方法完成评标工作,现将中标候选人公示如下:
一、中标候选人的投标报价及中标情况:
中通服公众信息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为本项目的中标候选人,不含税总价***元,税率13%,含税总价6276020元。份额100%。
二、评标情况:
中标候选人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能力条件、质量要求、工期(交货期)均进行了响应,并且均符合各项要求。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5位评委根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评标标准和方法于2024年10月28日完成了本次评标工作。
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证书:
本项目不涉及
四、联系方式和提出异议的渠道:
1、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姓名:***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人员邮箱:446211212@qq.com
2、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在采购过程中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通过以下渠道提出异议:
异议渠道:点击进入异议页面
(此链接仅用于对评标结果存在影响招标公平性、公正性问题的异议,不得对其他投标人未公开的投标内容及评审细节进行异议,否则我方有权不受理。此链接仅受理异议,不接受业务咨询。)
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公示之日起连续3日,公示截止时间为2024-10-31 20:00。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五、提出异议的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异议提出的要求告知如下:
1、异议提出人应为投标人或与投标项目有关的利害关系人;
2、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异议材料应包括异议事项及证明材料等内容,具体要求如下:
(1)异议事项应真实、具体,且不是主观臆测内容;
(2)异议人提出的主张及请求应明确;
(3)异议以个人名义提出的,应在异议材料上署具异议人的真实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异议以法人或其他组织机构的名义提出的,异议材料上应加盖公章,并写明联系人姓名、有效联系方式和地址;
(4)异议人应提供关于异议事项的有效线索,且应配合查证;
(5)异议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
3、异议人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内容进行异议的,应说明该信息的正当来源渠道。
4、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异议人的材料不明确、不充分,需要异议人修改或补充材料的,异议人应根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
5、异议人提出的异议事项如属于以下两种情况,招标人有权不予受理:
(1)异议提出不符合本公告规定的任意一项要求的;
(2)异议事项已进入异议处理、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程序的。
6、异议事项如属于恶意攻击或虚构事实的,将追究异议人的负面行为责任。
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新疆有限公司/中捷通信有限公司
项目负责人:
2024年10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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