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克拉玛依烟草工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克拉玛依市
发布日期:2024-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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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
新疆 克拉玛依市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烟草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克拉玛依烟草工装采购项目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克拉玛依烟草工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XJHD(货招)2024-0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
一、招标条件
本克拉玛依烟草工装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
资金30.34万元,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烟草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对克拉玛依市烟草公司全员西装套装、机关员工岗、专卖执法岗、物流岗工装采
购。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克拉玛依烟草工装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克拉玛依烟草工装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包括私营独资企业、合伙组织、依法设立的分支机构等),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履行合同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或证明其组织形式的证书)。
2、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及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
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2024 年及之后新成立企业如没有财务审计报告的,可
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公章)。
3、投标人投标截止日起近3年(成立不足3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的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固定格式,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查询复核的权利,查询
复核不满足要求的,该项审查不通过)。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税收证明:(1)2024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纳税期限内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或税务机关出
具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2)如提供完税或缴税凭证的,应至少提供不少于三个月
的完税或缴税凭证扫描件 (3)无完税凭证的,须提供2024年以来由税务机关出具的针对
本年度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社会保障资金证明(1)应提供2024年以来(不少于三个月)项目负责人、项目主要参与
人员在本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凭证(单位社保缴费凭证和个人明细表)(扫描件加盖
公章)(2)无缴费记录的,应提供由投标人所在地社保收费部门出具的《依法缴纳或依法
免缴社保费证明》(扫描件或证明材料均需加盖公章)。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格式自拟,扫描件加盖公章)。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前三年(成立不足3
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行为记录(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前可通过
中国裁判文书网分开、单独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行贿行为记录,查询结
果网站页面打印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站核查的权利,有相
关行贿行为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7、投标人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未被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
名单,并提供查询记录(扫描件加盖公章)。评标委员会保留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
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查的权利,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的,其资格审查
不通过。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
标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本项由招标代理公司通过“天眼查”查询,招标人保
留核查的权利,投标人无需提供)。;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4 年11月09日00时00分到2024年11月15日00时00分
获取方式:线下获取方式:携带资质证明材料在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新疆
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4年12月02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
13-B11号)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4年12月02日11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
13-B11号)
七、其他
1、凡被纳入烟草行业黑名单或在烟草行业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禁止期限内的以及新疆
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2、采购活动实施过程中,投标人向招标人干部、职工行贿的,将依据制度列入新疆烟
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库,终止本项目合作,禁入期限内禁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
动。
3、对存在行贿行为投标人的禁入措施,适用于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和行贿人。
在禁入期限内,上述人员担任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或实际控制人的其他企业或单位,均
不得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4、对行贿投标人及行贿人存在“换马甲”“换壳”行为参与本招标项目的,一经发现,
拒绝其投标或终止合作,依据制度规定列入新疆烟草系统不良行为投标人库,禁入期限内禁
止参加新疆烟草系统其他采购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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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烟草公
司监督科。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克拉玛依市烟草公司
地 址:克拉玛依市西环路54号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弘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克拉玛依市克拉玛依区顺安路13-B11号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1095646586@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画|彦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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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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