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岳普湖县人民医院2025年第一批硬件采购项目询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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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喀什地区 | 采购单位 | 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新盛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项目名称 | 岳普湖县2025年第一批硬件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项目概况
岳普湖县2025年第一批硬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HCG-(XJ)2025-03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2025年第一批硬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硬件设备一批(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五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近两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证;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地址:岳普湖县达瓦昆路11号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盛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岳普湖县2025年第一批硬件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1月2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XSHCG-(XJ)2025-03
项目名称:岳普湖县2025年第一批硬件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询价
预算金额:7.75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75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硬件设备一批(详见询价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起五个工作日内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4、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投标的需提供法人资格证明书及法人身份证;被授权委托人需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3)近两年(2022年、2023年)任意一年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公司提供有效银行资信证明); (4)依法缴纳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的凭证; (5)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近 6 个月任意一个月的完税证明;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信用中国首页-点击信用服务-查询、网页打印)、中国政府采购网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处罚期内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http://www.gsxt.gov.cn)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投标人。 (7)提供针对本次项目《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8)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的书面声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01月15日 至 2025年01月17日,每天上午10:00至14:00,下午16:00至2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
方式:线下获取
售价:¥2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5年01月2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
五、开启
时间:2025年01月23日 13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岳普湖县人民医院
地址:岳普湖县达瓦昆路11号院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新盛恒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喀什地区喀什市库木代尔瓦扎街道古城社区团结路187号(西域中央大厦)院内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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