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1-25

【招标公告】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一标段)、(二标段)、(三标段)[招标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 采购单位 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项目名称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已由伊犁哈萨克自治州水利局以伊州水发【2024】365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地方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60.0%地方自筹40.0%,项目法人代表为郑文群,招标人为霍城县水利管理站,代理机构为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霍城县
2.项目规模:本工程为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护岸总长4.145km,本工程主要保护对象是霍城县清水河镇的0.1万人及1.0万亩农田。
根据《防洪标准》(GB50201-2014)表4.3.1及《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17,确定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规模为小(2)型,堤防工程等级为V级。防洪标准为10年一遇,相应P=10%设计洪峰流量为218m³/s。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标段(包)名称
工期要求(日历天)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A6540003917003865001002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二标段)
195
二标段:19+381~20+085段及20+320~21+698段,实施长度2.082km,防洪堤工程;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A6540003917003865001001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一标段)
195
16+735~18+798段,实施长度2.063km,防洪堤工程;全套施工图、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补疑文件所示范围全部内容。
A6540003917003865001003
新疆伊犁州霍城县三道河K16+735~K21+698段中小河流治理项目(三标段)
195
三标段:施工全过程监理,包含但不限于施工准备、施工阶段、竣工验收阶段及缺陷责任期等各阶段的全过程监理。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专业资质·水利水电工程·水利水电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二级建造师·水利水电工程](含)以上或者[注册监理工程师·水利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其他条件:(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一、二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施工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三标段投标人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的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监理能力。(2)一、二标段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注册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类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且不得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工程项目中担任施工项目经理及其他各种职务;三标段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本项目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1月25日至2025年02月14日。
2.获取方式: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招标文件领取菜单领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4日10时30分。
2.递交方法:请到伊犁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http://ggzy.xjyl.gov.cn/TPBidder/memberframe/FrameBidder上传投标文件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伊犁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xjyl.gov.cn/);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网(http://slt.xinjiang.gov.cn/)上发布。
七、其他说明
(1)按照水利部有关要求以及自治区水利厅《关于调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招标评标工作细则>有关条款的通知》(新水办【2023】389号)规定,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应依法依据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2)本项目采用不见面电子化招投标。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霍城县水利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春秋工程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伊犁分公司
地 址: 霍城县 地 址 新疆伊宁市新华西路融合大厦B座1127室
邮 编: 邮 编: 835000
联 系 人: ***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 话: ***
传 真: 传 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监督单位: 伊犁州水利局 监督单位电话: 0999-8038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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