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乌苏市30万吨/年氢制绿色甲醇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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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塔城地区 |
采购单位 |
国发绿能(乌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乌苏市30万吨/年氢制绿色甲醇产业化示范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乌苏市30万吨/年氢制绿色甲醇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CZB-2025-ZB0072)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乌苏市
一、招标条件
本乌苏市30万吨/年氢制绿色甲醇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
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企业自筹、银行贷款及其他,招标人为国发绿能(乌
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2.47万吨绿氢/年、30万吨绿色甲醇/年生产线及配套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乌苏市30万吨/年氢制绿色甲醇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乌苏市30万吨/年氢制绿色甲醇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的投标人资格能力
要求:投标人资质最低标准:
3.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投
标人是企业须提供营业执,投标人是事业单位须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在人员、技术、
履约等方面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服务能力;
3.2.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2年至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
若无审计报告则需提供财务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2022
年1月1日
后注册企业可根据实际注册时间提供注册时间后的财务会计报表)
3.3.信誉要求:
3.3.1投标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高级检索-案由-刑事
案件贪污贿赂行贿,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法定代表
人)、项目负责人(查询时先输入单位点击搜索后输入项目负责人)有行贿犯罪记录(尚在
判决、裁定、刑罚期内的),将按废标处理 (单位犯罪自人民法院判决、裁定生效之日起,
个人犯罪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开标之前,计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期限);
3.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 creditchina. gov. cn)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搜索栏输入单
位全称点击总公司-截图),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3.4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人员、专业等方面相应的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
3.5项目负责人要求:本项目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为本单位
注册人员,须提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6个月(2024年6月1日后至投标截止
时间前任意连续6个月)的缴纳社保证明;
3.6.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至少承担过2项
类似业绩(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
3.7.项目负责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2年01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前)类似业绩不
得少于1项(须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业绩证明材料须反映项目负责人);
3.8.其他说明: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
不得参加投标;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
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是否授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1月26日10时30分到2025年02月07日18 时30分
获取方式:符合上述条件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5年1月26日至2025
年2月7日,每日上午10:30时至13:30时,下午15:30时至18:30时将法定代表人授权
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营业执照、承诺书、项目负责人证书及社保缴纳证明、投标人
及项目负责人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无犯罪记录查询需投标人自行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进行无犯罪记录查询、信用中国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截图,
以上材料盖章扫描以.PDF 文档形式发送至邮箱(314783685@qq.com.)获招标文件,邮件命名
格式为:公司名称+项目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 元现金,售后不退。
备注:以上资料加盖公章,若投标人存在不良行为记录,投标活动将被拒绝。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2月18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358号德汇万达广场E2栋902室纸质文件递
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2月18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358号德汇万达广场E2栋902室
七、其他
乌苏市30万吨/年氢制绿色甲醇产业化示范项目节能评估报告,按照国家和行业相关规
定编制符合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审批要求的报告技术服务工作,提供相关成果文件及技术咨询
服务,并协助发包人按照相关规定取得主管部门出具的批复文件或进行备案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国发绿能(乌苏)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塔城地区乌苏市南苑街道黄河路社区淮河东路281号威杰机动车综合楼
一楼7号工位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华采招标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奇台路358号德汇万达广场E2栋902室
联系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314783685@qq.com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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