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和田地区 发布日期:2025-0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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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和田地区 采购单位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招标公告(招标编号:NER-JT-WZ/2025006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已由项目审批/核 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本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 A、B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为和田县、皮山县,A 项目拟建设一座 300 兆瓦/1200 兆瓦时构网型储能电站,配套建设一座 220 千伏 变电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B 项目拟建设一座 200 兆瓦/800 兆瓦时构网型储能电站,配套建 设一座 220 千伏变电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的投标人资格 能力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的企业法人资格; 2.投标人必须具有电化学储能系统产品或电芯、PCS、EMS 主要部件中至少一个核心产品的 研发制造能力,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第三方认证证书或检测报告证明该产品为投标人研发 或制造产品); 3.本次投标的磷酸铁锂电池单体、电池模块和电池簇需提供第三方具有国家级 CMA 和 CNAS 储能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符合 GB/T36276《电力储能用锂离子电池》标准的型式试验报告;EMS(能量管理系统)、PCS(储能变流器)、箱变、BMS(电池管理系统)均应提供第三方权威 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PCS 应提供高压、低压穿越检测报告; 4.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5.投标人业绩: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其中框架 协议以实际订单或具体执行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至 少包含电池室/舱和变流升压系统)累计合同签约业绩不低于 3GWh(需提供合同扫描件,至 少包括签字盖章页、签署时间页、供货范围及相关供货证明文件);且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项目投运时间为准),投标人磷酸铁锂电化学储能系统设备(至少包含电 池室/舱和变流升压系统)累计投运业绩不低于 1GWh(须提供甲方或业主出具的对应项目投 运或验收证明文件);合同履行期间未出现较大安全和质量问题,在人员、装备、资金等方 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6.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 消、财产被重组、接管、冻结、破产状态。须提供近三年(指 2021 年度、2022 年度、2023 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 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 7.信誉要求:(1)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 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名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2)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 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3)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的(以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4)未被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 打印); 8.其他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具体指不具有 PCS(储能变流器)、EMS(能量管理 系统)、BMS(电池管理系统)、电芯产品之一的自主研发能力及生产能力的经销商)投标;(2)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 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1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14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5 年 2 月 14 日 19 时 00 分(北 京时间);获取方式:招标文件购买款电汇至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的开户行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迎宾路支行;账号:991903302910205,汇款用途注明:招标编 号:NER-JT-WZ/2025006G。另将单位投标意向函(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联系方式内填写 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 E-mil 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 等)、银行汇款凭证、开发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 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 E-mil 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招标中心在收到邮件中需要包含的文件内容将招标文件电子版发至投标 人邮箱;(仅支持公对公打款)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 博洋雅居 6 栋新能源研究院 7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2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 博洋雅居 6 栋新能源研究院 7 楼) 七、其他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2.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 3.项目概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 A、B 项目建设地点分别为和田 县、皮山县,A 项目拟建设一座 300 兆瓦/1200 兆瓦时构网型储能电站,配套建设一座 220 千伏变电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B 项目拟建设一座 200 兆瓦/800 兆瓦时构网型储能电站,配 套建设一座 220 千伏变电站以及相关附属设施。 4.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 A 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容量 300 兆瓦/1200 兆瓦时构网型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 货及指导安装,包含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灭火、热 管理系统(含温湿度控制)、集装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 统(储能变流器(PCS)、箱变及相关配套设施)、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自供电系统、 电池预制舱与 PCS 之间的连接电缆(单芯、耐火铜缆)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 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 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及及成套设备五年质保期服务(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按额定功率 充放电循环次数达到 6000 次(DOD≥90%,25℃±2,EOL≥80%限定条件下)或固定 8 年作为 质量保证期)以及联合研发并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等。 第二标段: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 B 项目储能设备采购 本标段采购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总容量 200 兆瓦/800 兆瓦时构网型储能系统所需设备的供 货及指导安装,包含磷酸铁锂电池预制舱(包括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消防灭火、热 管理系统(含温湿度控制)、集装箱内的电力电缆、通信线缆等相关配套设施)、变流升压系 统(储能变流器(PCS)、箱变及相关配套设施)、能量管理系统(EMS)、储能自供电系统、电池预制舱与 PCS 之间的连接电缆(单芯、耐火铜缆)等设备的设计及供货范围内设备元件 的选择、设计、制造、提供图纸资料、出厂试验、供货、包装、发运、现场交货、现场指导 安装、现场调试、协助验收及成套设备五年质保期服务(其中,磷酸铁锂电池按额定功率充 放电循环次数达到 6000 次(DOD≥90%,25℃±2,EOL≥80%限定条件下)或固定 8 年作为质 量保证期)以及联合研发并申报发明专利或实用新型专利等。 5.计划供货时间 第一标段:2025 年 4 月 20 日前到货 50%成套储能设备;2025 年 5 月 20 日前全部到货完成。(供 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排产通知为准) 第二标段:2025 年 4 月 20 日前到货 50%成套储能设备;2025 年 5 月 20 日前全部到货完成。(供 货具体时间以招标人书面排产通知为准) 6.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 年第一批储能 A 项目、B 项目指定地 点车板交货。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 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具体察勘联系 事宜,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2 月 17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博 洋雅居 6 栋新能源研究院 7 楼);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投 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同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 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注:本项目招标公告只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对于因其 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误报名或无效报名的情形,招标人及招 标代理机构不予承担责任。 九、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纪检部门。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立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玄武湖路 477 号新疆能源大厦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1506188817@qq.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博洋雅居 6 栋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xjnerzb@163.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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