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申能新疆塔城托里县135万千瓦风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5-0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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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申能托里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申能新疆塔城托里县135万千瓦风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申能新疆塔城托里县 135 万千瓦风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申能新疆塔城托里县 135 万千瓦风电项目招标人为申能托里县新能源发电 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全过程造 价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编号:SNXJ-202502TCTL-F011 2.2 项目名称:申能新疆塔城托里县 135 万千瓦风电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服 务 2.3 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托里县 2.4 建设规模:135 万千瓦。 2.5 服务工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咨询服务范围内全部工作之日止。造 价咨询服务期预计为 19 个月,具体进度安排最终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 2.6 招标范围:本项目的全过程造价咨询,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招标人可研/初步设计概算审查及收口; (2)编制工程项目执行概算; (3)配合招标文件的编制及审核,包括招标工程量清单审核; (4)协助完成招投标工作、招标控制价编制; (5)施工图工程量计算,与招标工程量核对,包括清单漏项、另委工程的 预算编制; (6)配合招标人完成合同谈判,进行合同价款的分析测算工作; (7)审核暂估价价款; (8)负责概算动态管理; (9)开展施工过程进度款审核; (10)配合招标人日常概算管理工作; (11)完成项目结算审核,并出具项目结算审价报告; (12)配合完成内外部审计工作。 招标范围未列出的,但确实是完成项目全过程造价咨询工作需要的,均应由 投标人负责,不额外增加费用,总价包干。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其他组织。 3.1.2 财务要求: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 被重组、接管,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3.1.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 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1.4 信用要求: (1)投标人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 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者未在“中国执行信息 公开网”(zxgk.court.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 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一个 1000MW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造价咨询或总投资 30 亿元 以上工程类造价咨询项目业绩(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 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 3.2.2 人员资质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并提供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证 书以及在本单位投标截止日期前六个月的社保证明。 3.2.3 人员业绩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 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一个 200MW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造价咨询项目担任项目负 责人的合同业绩(提供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 关键信息页,若合同中无项目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成果文件或用户证明等 有盖章的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3.2.4 2021 年至 2023 年财务状况良好(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 01 月 01 日 的以成立年起计算),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3.2.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2025 年 02 月 06 日至 2025 年 02 月 11 日,每 日上午 10:00 时~13:00 时;下午 15:00 时~18:00 时(北京时间,下 同)。 4.2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请于上述时间范围 内委派授权代表持以下资料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高铁站小绿谷公园亚 朵酒店 1107 房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阳澄湖路 217 号)现场缴纳标书费并领取招标文件: (1)法定代表人直接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 人身份证;委托授权人领取招标文件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价及被 委托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自 2020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 一个 1000MW 及以上新能源项目造价咨询或总投资 30 亿元以上工程类造价咨询 项目业绩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合同首页、签字盖章页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 页); (4)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业绩证明材料及所在单位至少近半年的社 保缴费证明; (5)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审计报告(成立日期晚于 2021 年 01 月 01 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6)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3.1.4 项相关证明材料及承诺书。 4.3 注意事项 4.3.1 本次招标文件收取标书费人民币 500 元/标段,售后不退。 4.3.2 获取招标文件时提供的资料应与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一致,如有不同,以投标文件为准。 4.3.3 投标人提供的一切资料均应以中文为准,如果因为语言误差造成的 损失由投标人负责。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2 月 27 日上午 11 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5.2 送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5.3 递交方式: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各潜在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递 交纸质投标文件及其电子版。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要求密封 的书面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 招 标 公 告 同 时 在 中 国 招 标 投 标 公 共 服 务 平 台()和电子商务平台(http://www.cdt-ec.com)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申能托里县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 地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沙依巴克区葛洲坝大厦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国电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石景山区银河大街 6 号银河财智中心 B 座 邮编:100040 联系人:*** 电话:*** 电子邮件:fanlu@cweme.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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