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采购-非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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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
| 招标代理机构 | 项目名称 | 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项目车辆租赁服务项目 |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谈判采购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18时 20分
44秒
一、谈判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物资
2.1 项目概况
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项目是自治区重点能源工程项目,为保障项目建设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满足项目部人员2025年的用车需求,故设立本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目前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2 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国家或行业授予的资质等级如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近3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出其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的信息);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事业单位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本单位财务报告;
3.5其他要求:资信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年02月14日 23时 59分
59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年02月11日 18时 11分
58秒至2025年02月18日 15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5年02月18日 15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3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8日 15时 00分
01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F座14楼A05会议室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wanyh@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公告发布时间: 2025年02月11日 18时 20分
44秒
一、谈判采购条件
二、项目概况及采购物资
2.1 项目概况
精河县34万千瓦光伏项目是自治区重点能源工程项目,为保障项目建设期间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满足项目部人员2025年的用车需求,故设立本车辆租赁服务项目。目前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2.2 采购项目与标段
交货期限: 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质保期限(月):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3.1具有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具有国家或行业授予的资质等级如下:《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汽车租赁经营备案证明》;
3.2项目负责人资格:近3年(2022年1月至今)具有类似项目管理经验(须提供合同主要页或中标(成交)通知书或业主单位出具的加盖公章的证明材料,应能体现出其为项目负责人或项目联系人的信息);
3.3业绩要求: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至少1个类似项目业绩(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者合同);
3.4财务要求:提供近两年(2022-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须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或利润分配表);事业单位或成立不满一年的单位提供本单位财务报告;
3.5其他要求:资信良好,企业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存在进入清算程序、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四、谈判文件的获取
4.1 有意向参加项目者,于2025年02月14日 23时 59分
59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报名。
4.2 报名成功后于2025年02月11日 18时 11分
58秒至2025年02月18日 15时 00分
00秒,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进行项目下载询价文件。
五、响应文件的递交
5.1 请于2025年02月18日 15时 00分
00秒前,登录数字供应链平台递交项目响应文件。
5.2 逾期将无法进行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不予受理。
5.3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1.3万元项目保证金。
六、响应文件的开启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时间2025年02月18日 15时 00分
01秒
6.1 响应文件的开启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市区四平路创新广场F座14楼A05会议室
七、采购人信息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wanyh@pipechina.com.cn
传真:
开户银行:
账户名:
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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