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乌鲁木齐市
发布日期:2025-0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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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丝路诺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502SLGK00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市辖区
一、招标条件
本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
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预算金额(元):***.00元/人/天,招标人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
务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食堂餐饮服务采购,服务期限:二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食堂餐饮服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预留份额。
3.本项目的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4.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
的规定,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
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2)与其他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存在直接控
股、管理关系的;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
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2月13日10时00分到2025年02月19日19时00分
获取方式:时间:2025年2月13日至2025年2月19日,每天上午10:00至13:00,
下午16:00至19:00(北京时间)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帕米尔街100 号大桥大厦7
楼708室。方式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的身
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或加盖公章的
复印件)、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信
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查询截图加盖公章、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网站查询截图(共需“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
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三个截图加盖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3月05日11 时00分
递交方式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帕米尔街100 号大桥大厦7楼708 室一号会议室。纸
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3月05日11 时00分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帕米尔街100号大桥大厦7楼708室一号会议室。
七、其他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起至服务期结束为止。
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征地事务中心
地 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光明路121号建设广场9楼
联系人:***
电 话:***
电子邮件:一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丝路诺德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新疆乌鲁木齐水磨沟区帕米尔街100 号大桥大厦7楼708 室
联系人: ***
电 话:***
电子邮件: xjbidding@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 兰(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 wv (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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