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龙珍高级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标段:大米、面粉、清油、调味品干货等)变更公告

所属地区:新疆塔城地区 发布日期:2025-02-18

【招标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龙珍高级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标段:大米、面粉、清油、调味品干货等)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塔城地区 采购单位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龙珍高级中学
招标代理机构 白杨市绿翔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龙珍高级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标段:大米、面粉、清油、调味品干货等)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一、 更正人名称
 *** 
二、 采购项目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龙珍高级中学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项目(三标段:大米、面粉、清油、调味品干货等) 
三、 采购项目编号: BYJZ-2025-CS022-3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 2025-02-14 
五、更正理由:
 资格条件变更 
六、更正事项:
序号更正项更正前内容更正后内容
1投标人资格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特殊资格条件:①投标人须具备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制造或经销本项目合法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及相关产品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备案证明;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 4、参加招标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自行声明、原件) 5、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还在执行期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查询渠道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白杨市绿翔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第九师绿翔大厦14层 
2、采购人名称: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龙珍高级中学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新疆塔城额敏县朝阳区建安路 
3、监督机构名称: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传真:  / 
地址:  /

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收集整理了大量的招标投标信息、各类采购信息和企业经营信息,免费向广大用户开放。登录后即可免费查询。

新疆热门招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