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中国银行吐鲁番市分行办公楼加装电梯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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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吐鲁番市 | 采购单位 | 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 |
| 招标代理机构 | 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中国银行吐鲁番市分行办公楼加装电梯采购项目(二次)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中国银行吐鲁番市分行办公楼加装电梯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招标编号:BOC-00031-2024GC008/XJYHZB2024-336-1)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地区
一、招标条件
本中国银行吐鲁番市分行办公楼加装电梯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 56.390728 万元(含税9%),招标人为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本 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吐鲁番市分行办公楼新电梯安装及辅助工作中、符合消防标准的电气安装、审报、验收(技术监督局和消防联动试验)。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银行吐鲁番市分行办公楼加装电梯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中国银行吐鲁番市分行办公楼加装电梯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在中 国境内注册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 的,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且具备下列二个条件 之一: 1)投标人是电梯设备生产制造商的,不得以分公司名义进行投标,投标文件的单位 盖章必须使用其法人公章,分公司盖章无效; 2)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取得拟投 电梯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唯一指定的委托代理授权书;
3.投标人如为制造商,须具备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 A 级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 修许可证(电梯)A 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资质;
4.投标人是电梯设备代理商的,须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资质 (即旧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以上资质)或新版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含乘客电梯(额定速度≤2.5m/s)电梯 安装(含修理)以上资质,同时还须取得拟投电梯品牌生产制造商针对本招标项目委托代理 授权书,且生产制造商具备特种设备(乘客电梯)制造许可证 A 级及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
许可证(电梯)A 级资质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电梯制造(含安装、修 理、改造)资质。代理商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5.电梯井道施工企业资质要求具有钢结构资质三级及总承包三级以上资质;
6.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7.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已完成的类似工程业绩不得少于一项。(须提供施工合同、发票、竣工验收资料, 类似业绩是指:合同承包范围电梯销售、电梯井道土建与钢结构施工)。如个体投标合同承包范围为电梯销售、电梯井道土建与钢结构施工, 如联合体投标合同承包 范围覆盖电梯销售及电梯井道土建与钢结构施工。
8.财务要求:近三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
9.参加本次项目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务用工、消 费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纪行为的书面声明;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 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 200 万元以上(含)的罚款 等行政处罚;
10.信用要求:(1)未被信用中国 http://www.creditchina.gov.cn 列入“失信惩戒对象”需提供《信用报告》;(2)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 《列入经 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3)
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的网页查询截图;(4)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尚在 处罚期内的)》的网页查询截图;(5)投标人近三年无因投标申请人违约或不恰当履约引起 的合同终止、纠纷、争议、仲裁和公诉纪录;投标人必须提供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在中国 裁判文书网()查询,查询时间必须在公告期内)。(6)核查 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是否存在严重违规违纪等行为, 通过招标方内部反 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被列入制裁名单内的不得参加此项目;
11.核查参与项目供应商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通过招标方内部反洗钱系统核查参与项目 供应商制裁背景调查工作。如有将拒绝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12.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转包;
1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和个体投标(个体投标必须能同时承接电梯销售、安装及土建施 工,且有以上要求资质。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1 家电 梯制造商或代理商,1 家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 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4.已被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按照本单位供应商管理办法处罚列入“禁入名单”内的供应 商不得参与。
(二)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联合体投标、或个体投标(如个体具备所有资质也可投标。联 合体成员单位不得超过 2 家,1 家电梯制造商或代理商,1 家施工单位,联合体各方应签订 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 体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其他情形
1.项目分包:
□未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
2.投标人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
3.截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4.近 3 年(2021年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含)止),投标人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 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5.截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投标人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期内。
6.投标人须保证:招标人在使用其提供的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 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 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招标人使用投标人提供的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投标人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0.存在关联关系的投标人不同时参与:
☑本项目
□本项目的同一标段/分包。
关联关系投标人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投标人;(2)与本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投标人。
投标人应向招标人如实披露与本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投标人。招标人有权取消关联关 系投标人参与本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招标。
11.投标人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 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2.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投标人如提供虚假材料或存在弄虚作假行为,其 投标将被拒绝,招标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3.投标人应未受到联合国、中国或其他招标人认为需适用的制裁发布主体的制裁,也未被 前述制裁对象拥有或实际控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8 日 10 时 0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5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发售时间:2025 年 2 月 18 日至 2025 年 2 月 25 日 19:00 止,每日上午 10:00- 13:30,下午 15:30-19: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不得 参加投标。报名时请携带:关于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中第(一)条内容均提供原件及复 印件加盖公章。售价:500 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递交方式: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乌昌路 252 号九 方 财富广场 A 座 5 楼 525 室)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1 日 16 时 00 分
开标地点: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开发区乌昌路 252 号九 方 财富广场 A 座 5 楼 525 室)
七、其他
1.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 的项目。
2.凡满足上述申请人的资格要求的供应商,报名时请携带:关于供应商的基本资质要求 中第 (一)条内容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说明:报名资料具体详细要求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要求中内容准备齐全,所有报名资料复印 件签章后 2 套,原件备查。
(二)特别注意:
(1)着重提醒各供应商注意,并认真查看文件中的每一个条款及要求,因误读招标文件而
造成的后果,采购人概不负责。
(2)采购人若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故意隐瞒公司不良信 誉和财务状况,以及其他可能对合同圆满履行造成风险的因素等,则按规定取消其成交资格,依法进行处理。
(3)评标委员会根据本招标文件规定评审办法标准向采购人推荐 1 家中标供应商。如排名 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重新组织招标活动。(4)采购人履行内部审批后,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成交结果公示期限为 1 个工 作日。
供应商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违规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委办公室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 行 为。
举报电话:0991-5972028
举报邮箱:
信函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东风路 1 号中银大厦 15 楼纪委办公室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银行新疆区分行
地 址:东风路 1 号中银厦 11 层财务管理部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fumei_xj@bank-of-china.com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元泓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乌昌路 252 号九方财富广场 A 座 525 室 联 系 人: ***
电 话: ***
电子邮件: 750270150@qq.com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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