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采购(二次)

所属地区:新疆昌吉回族自治州 发布日期:2025-0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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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信息

地区 新疆 昌吉回族自治州 采购单位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项目名称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30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采购(二次)
采购联系人 *** 采购电话 ***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采购(二次)(招标编号:NER-JT-WZ/2025009G)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一、招标条件 本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采购(二次)已由项目 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 任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详见“招标内容和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采购(二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采购(二次))的投 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100 台及 以上 35kV 电压等级及以上组合式变压器供货业绩(须提供采购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 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说明:合同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若投 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产品的证明材 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 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4、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 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 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未被中华人民共和 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 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8、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 2025 年 02 月 19 日 10 时 30 分到 2025 年 02 月 23 日 19 时 00 分 获取方式: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 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北京时间,每日 10:30-19:00 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同步发送报名资料至新能源研究院招 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 格不可转让,仅支持公对公支付,不接受个人代付。3、报名资料:投标意向函(格式自拟,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 E-mail 地址),企业 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等)、开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 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公章的扫描件以 E-mail 形式发送至新能源 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03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递交方式: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 博洋雅居 6 栋新能源研究院 7 楼)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 年 03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 博洋雅居 6 栋新能源研究院 7 楼) 七、其他 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采购(二次)招标项目已 获批准采购,采购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招标人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招标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 目箱变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箱变采购(二次)。 2、项目编号:NER-JT-WZ/2025009G 3、项目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昌吉州。 4、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 个标段,即: 包括但不限于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场内 35kV 箱变,S18-3300kVA 型 91 台(含备用 1 台)S18-3000kVA 型 1 台,华变,三级能效,每台箱变含箱变保护测控装置 1 台、2kVA UPS 装置 1 台、微型环网交换机 1 台、微型纵向加密装置 1 台,配套专用工具及备品备件供货,提供相 关技术服务和质保期 2 年服务等(详见技术规范书)。 5、计划供货时间: 2025 年 6 月 15 日前到货 50%箱变;2025 年 7 月 15 日前全部到货(具体发货日期以招标人 书面通知为准)。 6、设备交货地点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木垒 30 万千瓦光伏项目指定地点车板 交货。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为一般纳税人。 2、所投产品应具有国家认可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近三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 100 台及 以上 35kV 电压等级及以上组合式变压器供货业绩(须提供采购合同)。业绩证明材料需包含 合同首页(封面)、能反映资格条件的供货清单、签订时间、签字盖章页等的合同扫描件。(说明:合同证明材料中的卖方必须与投标人一致(变更名称的除外),否则视为无效。若投 标人提供的某一业绩为框架协议业绩,需进一步提供能反映该协议下真实签约产品的证明材 料,例如框架下签订的具体合同的扫描件、框架内订货函等,否则视为无效;若提供的某项 业绩证明材料为补充协议,则必须同时提供原合同扫描件,否则该业绩视为无效)。4、投标人须提供 2021 年至 2023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 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损益表等(成立不满一年的企业,可不提供财务审计报告,但须 提供银行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资信证明,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完税证 明;新成立单位,不足三个月的,按实际情况提供。 5、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6、具有有效的《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标准认证。7、信誉要求:①投标人未处于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禁止投标处罚期内,未被市场监督管理 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 单、经营异常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②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 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③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 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上查询结果为准);④未被中华人民共和 国应急管理部网站(www.mem.gov.cn)列入安全生产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投标时须提供 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须自招标文件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从上述网站中打印)。8、其他要求:(1)投标人近三年内无不良产品质量记录、无重大安全记录、未被新疆能源(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列入黑名单,否则投标无效;(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 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投标无效;(3)单位负责人为同 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 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4)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 9、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三、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线上获取。凡有意参加者,请于 2025 年 2 月 19 日 至 2025 年 2 月 23 日(北京时间,每日 10:30-19:00 下同),到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并同步发送报名资料至新能源研究院招 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 2、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0.00 元,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可转让,仅支持公对公支付,不接受个人代付。 3、报名资料:投标意向函(格式自拟,汇款单位请在投标意向函写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及 接收招标文件的有效 E-mail 地址),企业资质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 等)、开票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信息及开户行、账户、开户行号、税号、一般纳税人 资格认定表,并注明需要增值税发票性质:增值税普通发票或者增值税专用发票)等,加盖 公章的扫描件以 E-mail 形式发送至新能源研究院招标中心邮箱:xjnerzb@163.com。 五、现场察勘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察勘,投标人可自行参观和考察工程所在地及周围环境,并收集一切必要 的资料。投标人自备交通工具,费用自理,并对自身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负责。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2025 年 3 月 11 日 10 时 30 分(北京时间); 2、递交地点: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 博洋雅居 6 栋新能源研究院 7 楼); 3、递交方式:纸质递交; 4、各投标人届时应派代表出席开标会; 5、未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 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文件和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绝接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1、开标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开标地点: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 博洋雅居 6 栋新能源研究院 7 楼)。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新疆阳光采购平台(http://www.xjygcg.com/)、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 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同步发布。 γ为 虱关 \ 责任 C 无 九、联系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之间的联系以书面为准。 招标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博洋雅居 6 栋 项目联系人:*** 电话:*** 招标中心联系人:*** 电话:*** 邮箱:xjnerzb@163.com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纪检监察部。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疆新能源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科技园路 7 号博洋雅居 6 栋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xjnerzb@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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