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招标公告】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项目招标变更公告:本条项目信息由剑鱼标讯新疆招标网为您提供。登录后即可免费查看完整信息。
基本信息
| 地区 | 新疆 乌鲁木齐市 | 采购单位 | 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招标代理机构 |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 项目名称 | 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项目 |
| 采购联系人 | *** | 采购电话 | *** |
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项目招标变更公告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5-020
三、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预计土方工程量:353193.25m3。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二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3、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两项1000万元及以上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等类似业绩。
4、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中近3年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
5、投标人单位专业资质:
(1)承包范围含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及以上(不分类别)。
(2)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业资格;
②投标方拟派的项目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测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
③投标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6、踏勘现场及技术交流(踏勘联系人:娄团坤1889930919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在现场填报踏勘记录,踏勘记录需编制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内。如因审查招标文件或现场勘察不细致造成商务争议,由投标方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没有参与投标的资格,同时踏勘完成后与招标方签订踏勘确认书。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10、不允许转包,分包仅限于劳务作业。
11、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hnygf.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与注册上传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7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80000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9:00。
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hnygf.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700元/份)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80000元)
开户名: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伊吾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30290001040016138
行号:103884329007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另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复复印件、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账号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北京时间18: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北京时间18:0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开标时间:2025年3月7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本项目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或者实物支付。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 电话:***
技术联系人:娄团坤 电话:18899309197
注册联系人:万梦敏 电话:18299936193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万梦敏 电话:18299936193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5年2月26日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拟对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诚邀有相应资质等级,信誉可靠,具有履行本招标文件规定能力的投标(单位)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伊吾广汇1500万吨年煤炭分质分级利用示范项目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项目
二、招标编号:GHNY-2025-020
三、项目概况、招标内容:场地平整土方工程,预计土方工程量:353193.25m3。
四、投标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进行工商、税务注册(二年以上),具有法人资格,符合招标项目地经营范围,企业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且经营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投标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在近3年内不曾在合同履行中有违约行为而被终止合同行为。
3、投标方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三年内至少两项1000万元及以上场地平整土方工程、土建工程等类似业绩。
4、投标人企业信用评价为合格、无行贿受贿记录、没有被司法机关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无涉及较重及严重失信行为的情形、没有被相关部门列入"限制从业招标投标企业名单"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信用中国”中近3年未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无失信记录。
5、投标人单位专业资质:
(1)承包范围含土石方工程的施工总承包序列二级资质及以上(不分类别)。
(2)人员要求:
①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二级建造师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以上职业资格;
②投标方拟派的项目技术、质量、安全负责人应具有中级工程师执业资格,其他专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如:测量员、安全员、资料员等;
③投标方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等关键人员应为本单位的在职人员,并提供相关人员社保证明。
6、踏勘现场及技术交流(踏勘联系人:娄团坤18899309197)
(1)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投标人可自行组织(需取得招标人许可)对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资料,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在现场填报踏勘记录,踏勘记录需编制在投标文件技术标书内。如因审查招标文件或现场勘察不细致造成商务争议,由投标方承担不利后果。投标人未进行现场踏勘的没有参与投标的资格,同时踏勘完成后与招标方签订踏勘确认书。
(2)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施工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不对投标人使用上述材料和数据所作的分析判断和推论负责。
(3)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再次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4)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5)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参加现场踏勘的,相关责任、后果以及对投标的影响,均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通过广汇招采平台注册,成为合格供应商且通过审核经营范围涵盖此次招标内容。
10、不允许转包,分包仅限于劳务作业。
11、如本项目中标,中标人将与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签订合同。
五、网上注册报名注意事项:凡有意参加此次招标的单位必须在广汇电子采购网站上(http://zc.ghnygf.com)注册、审核入库后才可参加本次投标。在广汇电子采购平台系统中注册的资质过期、补充、更新及变更需及时更新,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需与注册上传资质一致。如未按照以上要求进行操作而导致废标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六、招标文件的出售及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招标文件售价为人民币700元/份(含电子文档),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为80000元。
七、账户转账购买(缴纳标书费及投标保证金时必须以投标单位名义缴纳,不得以个人名义缴纳,并要求在汇款摘要中注明所缴纳费用的用途)。
购买时间:2025年2月21日-2025年3月4日(公休日、节假日除外)10:00—13:30 ,下午15:30-19:00。
通过登录广汇电子采购网(http://zc.ghnygf.com)下载招标文件。投标人下载前,应首先将标书款交至招标人,或汇至招标人指定账户,并经招标人确认购买后,方能下载招标文件(如需开具发票,请将开票信息以可编辑版形式和汇款凭证一起发至商务联系人邮箱,注意:发票过月不予开具)。
八、投标费用缴纳:
标书费缴纳账户:(700元/份)
开户名: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支行
账号:1082 0064 4973
行号:1048 8100 6127
投标保证金缴纳账户:(80000元)
开户名:新疆广汇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伊吾县支行营业部
账号:30290001040016138
行号:103884329007
投标保证金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基本账户汇到指定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为确保在规定时间前投标保证金能到达指定账户(须注明项目名称、编号),投标人在汇款时须充分考虑银行汇款的时间误差风险。否则,由此造成的无效投标由投标人负责。
说明: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需另单独提交保证金银行回复复印件、清晰完整的银行转账账号和联系人联系电话,以便及时退还投标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以在广汇招采平台上注册成功的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公对公转账到指定账户。各投标人不得以私人或其它单位(包括母公司、子分公司)名义和账号汇入投标保证金,否则无效。
九、澄清截止时间:2025年3月5日(北京时间18:00)。
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2025年3月6日(北京时间18:00)。
投标截止时间:2025年3月7日(北京时间10:00)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和开标时间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26楼
开标时间:2025年3月7日(北京时间10:30)
开标地点:新疆乌鲁木齐市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以上时间地点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十一、本项目支付方式为电汇、承兑或者实物支付。
十二、本招标文件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人所有。
十三、联系方式:
商务联系人:*** 电话:***
技术联系人:娄团坤 电话:18899309197
注册联系人:万梦敏 电话:18299936193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万梦敏 电话:18299936193
十四、监督管理部门投诉举报联系方式:
电 话:0991-2365012;邮政编码:830002
电子邮箱:xjguanghuits@163.com
通信地址:新疆乌鲁木齐新华北路165号中信银行大厦
(投标单位需及时完成电子平台注册,否则将因未注册成功而无法在电子平台参与本次投标)
广汇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招采中心
2025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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